2003年6月3日上午9时,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分行北大街支行公司业务部原主任周利民等12名被告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罪、诈骗罪、偷越边境罪、伪造企业印章罪、窝藏罪、包庇犯罪一案。
周利民、刘怡冰等12人金融诈骗案是建国以来陕西省发生的一起最大的金融诈骗案。庭审中,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被告人周利民、刘怡冰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伪造金融凭证、虚假承诺书等手段,在社会上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共骗取公司、企业和个人存款43106万元,支付高息1691万余元。岳军、李小进,李勃等人于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共作案16次,骗取储户存款600.5万元。
至此,震惊三秦大地的特大诈骗案终于曝光在世人面前。
高息揽储“二人转”大头小尾骗存款
现年35岁的周利民和刘怡冰是这起特大金融诈骗案的主角。周利民出生于河北省丰润县,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工作。自进了支行办事处后,周利民非常热爱这份令人羡慕的工作。他为人谦逊随和,工作积极肯干,很受群众和领导的赏识。不久,支行领导根据他的表现和工作能力,提拔他当了办事处主任。以后他又被相继任命为西安市建行未央路支行北大街办事处主任、建行北大街支行行长。
随着职务的提升,周利民的社交圈子也扩大了,经常和一些社会上的“大款”、“名流”们吃吃喝喝、迎来送往。在交往中,“大款”们一掷千金的派头令他自惭形秽。为了摆脱这种尴尬的局面,让自己融入这种“贵族”生活中,周利民产生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一下子暴富的念头。
冥思苦想了几天后,他决定在办事处内部找个帮手,并把眼光瞄向了该公司业务部内勤刘怡冰。刘怡冰与周利民同岁,陕西渭南人。这个女人看起来文静孱弱,其实,内心很要强,办事泼辣果断。周利民之所以选择她,是因为她曾经在与周利民的交往中流露出了对金钱的无限神往,双方很快一拍即合。1996年初,周利民与刘怡冰经过一番精心密谋,联袂上演了一出诈骗钱财的“二人转”。周利民与刘怡冰预谋决定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虚假金融凭证诈骗储户存款。作案初期,他们采用私拿空白存单,私盖印鉴给储户出具“大头小尾”存单骗取储户存款。第一次作案,周、刘二人着实在心里惶恐了几天,然而几天过后,什么动静也没有,他俩放心了。
为了满足无尽的欲望,二人可谓手段耍尽。
他们觉得私拿空白存单和私盖印鉴担的风险太大,又不过瘾,二人经过一番苦思冥想,决定弄些空白存单自己加工。随后,刘怡冰指使西安市长安区无业人员刘益宁从建行印刷厂窃取半成品的空白存单,经过加工后用于骗取储户存款。偷来的空白存单眼看就要用完了,刘怡冰又采用非法制作假存单的手段骗取储户存款。其间,周利民先后化名“黄志伟”、“周英”、“芦昭田”;刘怡冰先后化名“刘吴芳”、“赵青”作案。
为非法制作假存单,刘怡冰又找到陕西秦奋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宪忠,以重利相诱,请其“出山”帮忙。张宪忠明知刘怡冰是让其帮助非法制作假存单,但受利益所驱,他仍安排其下属职员在该公司打字室制作假存单,在近2年的时间中,非法制作假存单32张,面额13187万元,其中张宪忠个人用款1078万元。
利欲熏心贼胆大公章凭证敢制假
1998年11月,原建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强西路办事处迁往北大街,更名为建行北大街办事处,周利民任该办事处主任。单位更改后,周、刘二人对金钱的贪婪不但没有稍许收敛,反而变本加厉。为继续诈骗储户存款,周利民、刘怡冰又密谋私刻公章,伪造金融凭证。1999年初,为私刻公章、伪造金融凭证,刘怡冰又找到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经理岳军,拉其入伙。唯利是图的岳军爽快地入伙了,并指使该公司职员赵君具体办理。之后,赵君通过他人印制了空白定期存单、空白存款证实书,又根据岳军提供的有关存款单位的印模,私刻了印鉴。同时,周利民又将私刻的“市建行北大街办事处业务公章”及“李西勤”私章交给刘怡冰用于向储户开具假存单。后来,周、刘多次通过岳军及李勃、董浩、金暹东、李小进、赵君私刻存款单位的印模。他们的所作所为,储户和行里并没有察觉。
贪欲的脚步一旦迈开,走向邪恶的步子就会越迈越大。
1998年8月,周利民、刘怡冰经李某介绍认识了西北航空公司职工陈某和郭某,周、刘遂巧舌如簧,多次劝说这两人为其吸收存款,并许诺支付高息。陈某和郭某终于被周刘二人说动了心,便卖力地多方走动游说,劝人存款,致使周、刘二人阴谋得逞。自1998年9月至2000年5月,周、刘二人用98张假存单诈骗西北航空公司职工1254.9万元,其中支付高息及好处费110.5万元。
1999年元月至11月,他们又用6张假存单诈骗白某及西安某美容公司2250万元,其中支付高息298.86万元。案发后,建行已兑付609.17万元,尚有1350万元未归还。
1998年10月至2000年2月,经白某介绍,周、刘等人用7张假存单、3张假存款证实书共诈骗西安某学院2200万元,案发前已归还1300万元,并支付白某好处费160.59万元。
周利民、刘怡冰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以高息存款为诱饵,用伪造的金融凭证、虚假承诺书等手段,在社会上大肆进行诈骗活动,共骗取个人存款6237.49万元,支付高息755.29万元;共骗取公司、企业等存款43106万元,支付高息1691.41万元,案发前归还28467万元。
南窜北逃费心机穷途末路落法网
投机取巧的发财“捷径”使周利民、刘怡冰终于实现了“大款梦”。他们除了将所获赃款中的12306.12万元非法转给其“关系单位”及个人使用外,剩下的便进行大肆挥霍和占用。其中,周利民注册成立了陕西福星连锁便利店,给其前妻的公司使用赃款50万元,并给其妻购买富康小轿车一辆,先后6次携家属到国外旅游,并用赃款进行赌博。
刘怡冰用赃款注册成立了西安新达诚租赁公司,购买汽车20辆用于个人经营活动,购买住房2套,购买凌志牌小轿车一辆用于个人消费。破案后,从周利民处追回赃款104.53万元,汽车3辆,从刘怡冰处追回汽车16辆,住房2套。
周利民与刘怡冰都相当精明能干,但却把自己的智慧与才能用于疯狂掠财上面。然而他们的聪明才智并没有使自己在暴富路上走多远,反而大大加速了其罪恶人生的毁灭。
在作案过程中,周利民清醒地知道“常在河边走,焉能不湿鞋”,因此他早早地就修好了退路。1998年12月,周利民通过熟人,用非法手段在江西办理了化名“黄志伟”的前往港澳的通行证。1999年元月,周利民在香港申领了“黄志伟”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
2000年10月,听说行里要查账,预感不妙的周利民与刘怡冰经过商量后,仓皇弃岗而逃,周利民逃往香港,刘怡冰则化名“刘吴芳”逃到了印度尼西亚。二人如惊弓之鸟,过起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亡生活。
周、刘二人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诡秘行踪,早已处在我警方的严密监视之中,2001年7月23日,周利民在香港被抓获。一个月后,刘怡冰也在印度尼西亚被抓获。
钱迷心窍故伎重演诈骗帮凶俱难脱逃
2000年10月,周利民和刘怡冰相继出逃后,初尝甜头、又心存侥幸的岳军决定继续做这个一夜暴富的发财梦。一个月后,他通过部下李勃认识了李勃原先的同事——中国工商银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储蓄所代办员李小进。之后,岳军和李勃几次三番诉说资金周转困难,请李小进帮忙高息揽储(办理手续),并许诺事成后会给他一笔可观的好处费。只有28岁的李小进是西安市户县人,1994年他被解放路储蓄所聘为代办员。他勤奋肯干,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金融红旗手。起初,工行的效益好,他每月都有一千多元的收入。近几年,工行的效益每况愈下,严重影响了他们这些代办员的待遇,每月的工资从一千多元下滑至五六百元,这使得李小进滋生出了强烈的失落感,生活更是捉襟见肘,常常需要家人接济才能度日。岳军和李勃的相求,仿佛一抹阳光照射进了李小进黑暗的心田,他为那笔可观的好处费动心了,而且,他很看重哥们义气,他不愿让李勃和岳军失望。
李小进的入伙,令岳军诈骗团伙如虎添翼。岳军果然没有爽约,陆陆续续给了他2.3万元的好处费。正当李小进拿到最后一笔1万元好处费自鸣得意的时候,不料,东窗事发,束手就擒。
参与岳军一伙的还有陕西省建筑校办企业公司经理王能显、陕西鸿盛汽车租赁公司职员董浩和无业人员金暹东等人。
他们经预谋商定,以高息为诱饵,用伪造存单的手段骗取储户存款。2000年10月至2001年6月共作案16次,骗取储户存款600.5万元。岳军等人将上述赃款用于个人开办公司,购买住房及挥霍。破案后,追回汽车12辆,住房两套,赃款32.4万元,共计246万元。
2001年5月12日,李小进正准备如法炮制处理岳军刚拉来的135万元存款(未遂),由于作贼心虚,拿起章子就在假存单上乱盖一通,这个不合常规的做法立即引起了储蓄所事务监督的注意,一查之下,李小进等人很快就露出了马脚。至此,近5个亿的诈骗案被掀起一角。
一个月后,王能显和刘益宁明知周利民负案在逃,仍同周利民保持亲密联系,为其通风报信,王能显竟还仗义地为周利民提供资金10.5万元,让其在香港使用。心存私念的刘益宁从中截留2万元,只将8.5万元分两次汇给了周利民。
2001年5月13日,与岳军同居的无业青年郭茂,在得知岳军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连忙将岳军伪造存单所用的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等作案工具转移,企图掩盖岳军的罪行,终以包庇罪被提起公诉。
周利民、刘怡冰等12人在利欲的驱使下,做起了暴富梦,把黑手伸向了储户。当他们从刺激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金钱套牢了,从而葬送了大好前程,个中缘由,令人深思。等待周利民等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