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大批贪官污吏落入法网。面对高墙、铁窗,一些腐败分子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虽然对其本人来说这种忏悔已经晚了,但对其他人不无借鉴意义。
不甘清贫,向往大款的攀比心态
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吉林省某银行计划科长李明正是这种人。他对自己走上犯罪之路的原因是这样说的:
“一次,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会,见他住室装修豪华,家用电器全是国外进口的。他着一身名牌,手指上还戴着硕大的金戒指,满面春风,好不得意。一顿饭花了三千多元,还说小菜一碟;买了部桑塔纳轿车,还嫌差了,说要换成进口的。相比之下我却显得土气、寒酸。同学也笑话我死心眼,搂着钱匣子装穷。回来后的这一夜,我失眠了,想了好多好多。面对尘世的喧嚣,面对金钱的诱惑,我心理失去了平衡。同样是大学毕业,论能力、论智慧,我都不比他们差,可他们为什么过得那样潇洒、快活,而我一个月只守着几百元的工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的?他们有的,我要有;他们没有的,我也要有!我开始谋划着如何用权力的魔杖敲开富贵之门。一念之差,为我人生的悲剧打开了序幕……
点评:几乎所有因攀比大款而犯罪的腐败分子都有这样的逻辑——大家都是人,我的能力比他强,他凭什么成了大款而我要受穷?事实上,大款之成大款,如果合法正当,说明他对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社会给了其合理的回报;如果来自于非法,好景也不会长,迟早也是要栽跟头的,有何值得羡慕的呢?以犯罪手段来效法,更是得不偿失。
自恃功高,寻求回报的补偿心态
湖北随州市家乐粮油食品公司总经理沈明星就是这种人。当他因贪污受贿数十万元被查处,扔下一个资不抵债2200万元的企业而走进牢门时,在狱中写道:“我在担任总经理的初期,同广大干部、职工一起同甘共苦,锐意改革,把一个濒临倒闭的企业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产值由100多万元发展到3800多万元,由一个小厂发展到十个厂的规模……随之而来的是一片赞扬声,喝彩声。在这片赞扬声中,我认为再多的成功和荣誉到头来还是一场空,谋求个人的利益和幸福才是最终目的,自己为企业做了这么大的贡献,得一点也是应该的。如果把这些精力用来发展自己的企业,早发财了。于是,开始捞钱寻求满足,一步一步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一个人一旦染上了贪图私利的恶习,就会像人吸食鸦片一样越来越上瘾,我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正是如此。事实上,我在1992年就因经济问题被检察机关免予起诉,但这一次不仅没有触及我的灵魂,反而养成了我轻视法律的恶习。直到镣铐加身,方知不该拿的一点儿也不能拿。”
点评:一个企业经营成功与否,固然与决策者、管理者的努力有关,但与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如果把所有的功劳都归到自己的头上,并作为谋私的筹码,则是大错特错。
不听忠言,能捞则捞的贪婪心态
某人民银行行长周志芬和任税务所所长的丈夫杨勤保因贪污受贿双双入狱。周志芬在被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前短短的几十天中,先后向有关单位领导写了数封忏悔书,几乎是两三天就写一封,字里行间渗透了悔恨的泪水。她对自己的思想做了这样的反思:
“我错误地认为,现在改革开放的形势,就是捞金钱的时候,再看社会上一些身居要职的人,都有大把的钞票。对这种不良现象,我不是正确对待,并注意防范,而是看作自己捞钱的借口。我捞钱是不要个人头上的,因为个人钱来得不容易,单位送给我的,不收白不收。所以,只要有单位来送礼求我办事,我是来者不拒。
另外,我听不进父母的忠言。我的父母一生勤劳,清贫守苦,从不贪富,经常告诫我们不要忘记过去的日子,有好日子要珍惜。但我听厌了,认为他们一生勤劳,到老仍是两手空空,说他们不知道今天的形势,没有经济头脑,我们不可能再像你们这样清贫生活。要过好日子,就要捞钱。所以,收人家送来的钱,大把大把地存入银行,已习以为常。现在想想,我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呀?我好后悔啊!”
点评:在周志芬看来,有了钱一切都会应有尽有,一切都会得到满足。她的心目中、头脑里只有一个字 ——钱,在充满了“金钱”二字的头脑里,什么人的规劝也不可能听进去。这就是她自我毁灭的主要原因。
贪占便宜,心存侥幸的投机心态
河南省鹤壁市原市长朱振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他在“迟到的忏悔”中写道:
“一开始,我只想在自己工作范围之内,不违反原则,能帮人则帮人,我觉得多帮一个人多一条路,并非想收人家的东西。帮人办了事,人家要感谢,送烟送酒进而送钱。我开始收受他人的钱物时,心中忐忑不安,怕败露,怕出问题。可是看看周围,别人收了都没有事,偏偏自己会出事 ?从另一角度讲,我觉得作为地厅级干部,级别比较高,身上有一层保护色,还有‘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认为一般抓不到我这一级头上。再者,给我们这一级送礼的都是有一定地位的,和我的关系都非常铁,不会出卖我,保险系数比较大。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思想上廉洁自律的防线就打开缺口,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点评:侥幸,几乎是所有落马者的共同心态。他们自认为行为诡秘,只有“天知地知”。殊不知,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侥幸的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
哥们义气,投桃报李的庸俗心态
“在我担任了社保局长,手中掌握着数十亿元资金后,关注我的人就多了起来。一些老朋友、老部下、老同事、老熟人纷纷请我吃饭,要求我支持一点、帮助一点的人越来越多。我觉得要是不帮忙,人家会说我清高不合群,就有求必应。事后,人们就给这样那样的感谢费。我觉得这都是老朋友、老同事,收一点也没什么,就收了。从收他们的上千元‘小意思’,到数十万巨款,来者不拒。
问题出来后我在想,这些老朋友、老同事为什么那样热心地来找我?为什么那样慷慨地送钱给我?无非我是一局之长,可以用职权或工作上的方便为他们办事,为他们谋取非分之利。而我在为他们办事中,又收受了他们的贿赂,他们出小利,得大利,我则是以权谋私,中饱私囊。所以,在这里我要向有职有权的人们提个醒,社会上有很多人盯着你手中的权力,他们同你拉关系,他们请你吃喝都是有目的的,他们盯住的是你手中的权力,目的是要你帮他办事。你要是不注意,今天吃他一顿饭,明天收他一份礼,后天收了一个红包,常言道吃人家的口软,拿人家的手短,怎好意思不为人家办事呢? 如果不警惕,不知不觉权钱交易就发生了。”
点评:这是深圳市社会保障局原局长邱其海在被逮捕后的痛悔,也是一些人翻船的共同规律。这一教训告诉我们,和任何朋友交往,原则都不能放弃。否则,就要受到人民的孤立。
提升无望,时不我待的失落心态
“59岁”现象早已引起人们的关注。事实上,有些人只要官场一失意,就想到从经济上得到补偿。辽宁省本溪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黄占新说得就非常“坦率”:
“我的人生之路起步还是很好的,不到40岁就成了一名正处级干部。50岁时,组织上又安排我为副市长人!,可不走运的是,我被推荐到人代会上两次选举都落选了。接着,市委又几次把我作为副厅长干部的人选上报,也都被刷下来了。官场的屡屡失意,使我心灰意冷,感到自己上不去了,开始走下坡路了,便有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思想。我开始在女人身上寻找刺激,从滥交女朋友到乱搞女人,与许多女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玩女人总是要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保证,我一个公职人员,哪来那么多钱?只有以权换钱。另一方面,也为了使自己心理平衡,‘堤内损失堤外补”,趁自己还在位上,有捞一把的思想。而且,这种不捞白不捞的思想愈来愈强烈。我开始收人家钱,以致把20多万元公款装进自己口袋心也不慌……
点评:得意不忘形,失意不丧志,这本是为官者应牢记在心的准则,可在这个年少得志、晚年失意的副秘书长头脑里,活着就是为了当官,当这一级官就是为了再当上一级官,若当不上,政治上的损失就要由经济上来补。按照这一逻辑走下去,定然要泪洒黄昏路。
目无法纪,不愿自律的特权心态
曾担任多年公安局长的秦洪祥在受审查期间,写给市委、市纪委的信中说:
“我干了二十多年公安工作,现在成了人民的罪人,原因之一是自己的组织纪律观念松懈。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早有若干规定,特别是近几年来,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我都听过传达,都学习过,为什么还会在自己身上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呢?除了自己思想深处的个人主义作怪外,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淡薄、松懈也是主要原因。第一,缺乏执行规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平时总是拿这些规定去要求别人和下级,很少问一下自己遵守得如何。试想,像我这一级的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自觉遵纪守法,有谁会来主动地给我提这些意见呢?第二,在执行纪律、规定上学用脱节,学归学,做归做,学只不过是为了应付一下,做起来就把党纪国法放在了脑后。比如说,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早有规定,我也学过了,但执行起来一件也没照做。如购房的款项来源、大件物品的购置等。可见自己党的纪律观念多么淡薄。今天回想起来,如果自己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经常用党的纪律对照检查自己的行为,有很多问题是可以及时发现的,也是能够避免的。”
点评:在我们的公职人员中,“一把手”只监督别人,自己却不受监督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个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查了秦洪祥,还会有李洪祥、张洪祥之类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