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蛀虫”现形记——高陵县公安局原出纳员来少昆贪污犯罪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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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9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一个身着囚服20多岁的年轻人站在被告席上,他目光呆滞,神情沮丧,随着法官的审问,他有气无力地叙述着自己的犯罪经历,不时流露出万分懊悔的神情……

    这个年轻人叫来少昆,原高陵县公安局财务室出纳员。法庭审理查明:从2000 年元月至2002年2月,来少昆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计账,支出重复报账、直接提取现金等手段,共贪污公款61.8万余元,全部用于赌博、吃喝、高档消费等。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处来少昆有期徒刑 15年。

  高陵是一个财政相对困难的穷县。当地公安机关的办公条件并不好,公安经费短缺,许多基层派出所连电费、电话费也是东挪西借,有的甚至拖欠数年无法解决。而一名县公安局的出纳员,在短短两年时间内竟贪污公款61.8万元,并全部挥霍。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名普通出纳员能犯下如此大的罪行?作为执法部门的公安局平时财务账目到底是怎么管理的?他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少大款”其人

  来少昆原籍高陵,1995年从青海省一所中专学校毕业,1998年3月调入高陵县公安局,被安排在财务室工作。起初,他只是帮助他人作账,干点杂务。1999年12月,前任出纳员调到其他岗位后,他接替了出纳工作。他天生好玩,对业务又不肯钻研,因此,工作时常出差错,而且上班时间人们在办公室时常找不到他。

  尽管如此,这并未影响他的前程,他还照样在财务室,照样被领导重用,甚至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为什么?了解内情的人都知道,来少昆工作散漫,办事能力差,小错误不断,领导常批评,但他性格善变,很会伪装。不管谁批评,他总是显得很温顺的样子,当面表示诚恳接受,过后则照样我行我素。

  在社会上,来少昆有一个外号叫“少大款”。和他结交的大都是一些年龄相仿、家庭条件优越的年轻子弟。他们觉得他出手大方,重哥们义气,又是堂堂正正的公安人员,于是乐意和他交往。来少昆和这些哥们常在一起吃喝玩乐,驾车旅游。有哪个哥们缺钱花,只要向他开口,多则千儿八百,少则一百二百,他随手就给。每次吃喝玩乐过后,总是他掏腰包。慢慢的,这帮哥们和社会上的人都称他为“少大款”。

  据案发后来少昆交代,他的一些所谓朋友从他那里借过不少钱,具体数目他自己也记不清了。经办案人员查证,仅其中一人就多达7000余元,全是平时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从他那儿“借”走的。

走向深渊

  花钱大手大脚,做事缺乏理智,没有原则,这是财会人员的大忌。而掌管一级公安机关财务室保险柜钥匙的来少昆正是这样的人。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出纳与会计应由两人分别担任,收入与支出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而来少昆却是出纳会计一身兼,收入与支出全是一个人经手,至于账目,更是一塌糊涂,收入多少,支出多少,结余多少,他根本说不清。

  2000年元月底,担任出纳员不到两个月,他就把账目弄得混乱不堪。在领导的多次催促下,他关起门,自个儿将收支账目清算了一下,结果让他大吃一惊,整整短了14万余元。他心里也明白,自己平时“公私不分”,缺钱花就在保险柜里取,但没想到会拿了这么多。他一方面向领导搪塞,虚报账目,一方面想着如何才能补上这个窟窿。这时,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产生:用公款去赌博,赢回一把,补上账目的亏空。

  来少昆从小爱打游戏机,参加工作后仍乐于此道。他还常去西安一些游戏厅玩,偶尔也去一些地下赌场试试身手。自从有了用赌博方式捞回“亏空”的想法后,他开始频繁到西安一些地下赌场打老虎机和赛马机。开始每月去五六次,后来发展到每月去十四五次,每次去都带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公款。虽然从未赢过,但他走火入魔,一发而不可收。从2000年2月至2001年7月的短短一年半时间,他就输掉公款30余万元。

  高陵距西安40多公里,为了赌博方便,来少昆还在西安一些宾馆长期包租房间,在汽车租赁公司租下小轿车供自己使用。他节假日几乎全在西安吃喝赌博,就是平时上班也只是到单位应个卯,就匆匆驾车去西安赌场。此时的他已完全失去理智,沦为一个疯狂的赌徒,只要单位保险柜里有钱,他就敢拿,拿了就敢赌。单位的基建款,领导批示让支付,他百般推托;全局民警上交的个人医疗保险费,他扣下来不入单位经费账目;单位工勤人员的工资他也扣下来,一直不发放……总之,能到手的钱,他都拿去赌博挥霍。

  2001年7月,在来少昆赌输了30多万元公款,加上包房、租车、吃喝、购高档服装等挥霍,共计约四五十万元之后,单位资金出现严重周转不灵。此时,来少昆担心事情暴露,整日惶惶不安。他产生过向领导交代问题、请求处理的念头,但最终还是!择了逃跑。2001年8月,他携带一部分资金,驾驶租来的小车,带了两个哥们,千里迢迢,逃到青海某地。在那里,他寻找往日的朋友,游览名胜古迹,欣赏高原优美的风景,似乎感到从未有过的轻松。然而好景不长,十几天后,他身上所带的钱快要花光了,他不得不返回陕西,以便筹措资金,另想办法。就在他返回陕西的途中,发生车祸,他租借的小车严重损坏,本人也受了轻伤。当地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时,他极不情愿地说出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交管部门和高陵县公安局联系,由公安局领导派专车前去将他接回。

  在来少昆失踪的10多天里,高陵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和来少昆的父母十分焦急,不断派人到处打听寻找。在终于得到消息,将他接回后,由于他身体受伤,暂住医院,领导也未详细追问他出走的原因。来少昆养好伤,主动到局主要领导那里认错,又是请求处分,又是痛哭流涕,但他掩盖了事实,谎说自己只是想去青海会会昔日的朋友,去时怕领导不批准,所以没向领导请假,完全是自己年幼无知,请领导原谅。领导居然相信了,让他写个检查就了事。

  来少昆又回到财务室,又掌管了公安局保险柜的钥匙,又开始赌博挥霍公款。到2002年5月,公安局保险柜中仅剩下数千元可支配资金,而此时,数十万元基建款未付,工勤人员已7个月未发工资,10多万元基层派出所的购车费不知去向……要钱的,要工资的,报账的,在财务室络绎不绝,来少昆的罪行随时有可能暴露。他自己也十分明白这一点,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经过痛苦思索,他故伎重演,又逃跑了。这一次,他带的钱不多,所以只是躲在西安。一个星期之后,他身上的钱用完了。他走投无路,万般无奈,于是向公安局领导拨通了电话,说自己花了很多公款,很害怕……

  2002年6月14日,来少昆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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