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人为什么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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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参加沈阳市党代会的企业家代表,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香港记者都能从慕绥新价值几万元港币的一身腐败行头上判断出这个腐败市长,为什么慕绥新、马向东身边的人就是发现不了?”

  此话见于《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新闻观察”。其问虽是就慕、马一案有感而发,却有“普遍意义”。

  对于慕、马一伙的腐败,周围的人真是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吗?真是因为不易发现才使其“越坐越大”吗?我以为不是。身边的人恐怕早就看出这两人是腐败分子了。是内地的记者反应迟钝么?恐怕也不是。我敢断言,沈阳市的记者肯定比香港记者更早更容易发现慕、马的问题,而且私下里也早有议论。有关的报道可以见证,慕绥新的女儿女婿包揽工程以及一些企业的广告业务,从中获取巨额收入,在沈阳广告业和建筑业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慕的前妻在沈阳一家企业担任重要职务,这家企业的股票狂升不跌,以至被沈阳市民戏称为“慕绥新股票”。慕市长的一身行头:衬衫、领带、西服、皮带、鞋……全都是世界名牌。慕外出下榻要住五星级宾馆,住豪华总统套房,慕还与沈阳黑社会“头目”刘涌称兄道弟,过从甚密。这一切“沸沸扬扬”的事情,为什么身边的人或熟视无睹,或没有反应,反让香港记者“捷足先登,领了头功”呢?仔细想来,身边的人不是不知道,一是不想说,二是不敢说,三是说了也白说。

  再怎么着,香港记者看到的也只是个表皮,而身边人知道的内里不知道要比香港记者超出多少倍!其所以不说,一种人是仰仗依附于慕,不想说也不能说;一种人是慑于慕的威势,不敢说;还有一种人自认为看透了世事,认为说了也白说。

  人都是血肉之躯,举手投足,第一要考虑的自然是保护自己,谁会轻易拿鸡蛋往石头上碰呢?香港的记者能在香港的一家报纸上报道这事,内地的记者谁敢写这样的文章?沈阳的一位市人大代表就因为署名提了“市长要管好自己配偶亲属”等5条意见,并两次在政府工作报告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慕绥新为此大为恼火,甚至在市委会上责问:“怎能让这样的人当人大常委?”至于对付普通群众的上告上访,慕绥新自有一套果断的处理办法,稳定压倒一切,谁闹事就抓谁。看谁还敢去告“刁”状!

  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老百姓要想告倒一个贪官,常常需要付出非常沉重的代价。有的千次百次地跋涉于举报路上,遭人白眼,历尽磨难,甚至于被搞得家破人亡,还不一定会有什么结果。说不定还没等你明白过来,腐败分子倒先把你给搞了。尽管人都说你手上拥有真理,尽管进行群众监督是你的权利。

  打开我们的反腐文件,上边都无一例外地写着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但究竟怎样发挥,应该说还没有找到很好的办法,现在的问题是群众还没有通畅地反映自己意见的渠道。有一句说了多少年的老话,“群众的眼睛是)亮的”。某官贪,某官廉,单位的群众都是一清二楚的。所谓的发现之难,并不是难在没有发现上,而是难在群众的这种发现不被上边领导重视和信任,有的甚至于厌烦和用另一种眼光看待这种“发现”。比如,有的领导把检举人看成是“闹派人物”、“上访专业户”,是一个单位的“内奸”和“不安定因素”,从而对群众的“反映”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

  明白了这一切,我们就不难理解“身边的人为什么发现不了”了。但监督和举报腐败行为,还是要靠广大群众,靠腐败分子“身边的人”,而要消除他们的顾虑,调动他们反腐败的主动性、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相关的监督举报机制,明确和落实具体经办人的操作职责。惟此,才能真正做到“依靠群众反腐败”。而惟有这样,那些腐败分子才会有所顾忌,问题才会暴露出来,反腐败才能取得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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