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7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以引爆私制炸药为手段敲诈勒索巨款案,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
年仅33岁的被告人于斌,被捕前是西安市某集团民爆分公司药剂制作工,精通炸药配制。于斌在2001年8月至11月间先后企图敲诈两名受害人70万元。他怎么也没料到,自己不仅没有如愿以偿,反而换来了9年囚徒生活。
子弹炸药一起上 勒索到手1万元
程某是位于西安长缨路某鞋店的经理。2001年8月25日,他正在成都与厂方谈生意时,突然两次接到一神秘男子打来的恐吓电话,声称“要程某准备好50万元,如若不给,小心全家人和商店的安全”,说完就挂断了电话。这个男子就是后来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于斌。
当天下午,程某的弟弟在店里发现了从门缝塞进来的两发手枪子弹。得知这一消息后,程某立即返回西安,与家人商量对策。在随后的几天里,于斌多次用IC卡电话威胁要钱。8月28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程某假装答应给于斌1万元,借此与其周旋。
9月24日一大早,程某的侄儿刚打开店门,就看见地上撒着一些白色粉末。很快,程某就接到了威胁电话:“这是炸药,还不拿出1万元,损失就会更大。”(后经警方化验,此物确为炸药)于斌告诉程某,他把存折放在长缨市场一个游戏厅门口的楼板里。程某害怕事态进一步恶化,决定花钱消灾。他于9月25日将1万元存入于斌利用假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存折里。于斌随后把钱全部提走。破案后,警方追回赃款2000元。
那么,与程某素不相识的于斌是如何知道其电话号码的呢芽据于斌说,是在程为鞋店所做的广告上记下的电话。
引爆自制炸药 张口要钱20万
初次敲诈“告捷”,于斌并未就此停手,而是又开始搜寻新的作案目标。他把作案对象瞄准了地处西安金花北路的某娱乐城。2001年11月6日,于斌开始实施新的敲诈计划。当天下午4时许,于斌连续三次向娱乐城打电话,说要和老板谈事,该娱乐城负责人马某那天恰好外出。最后,于斌留言:“娱乐城不想出事,就准备好20万元,明天再等我的电话。”胡家庙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马上派出两位刑警赶到娱乐城了解情况,并留下了手机号码,叮嘱娱乐城有关人员,让犯罪嫌疑人打他们的手机商量钱的事。
第二天上午,于斌向马某打了20多个电话,扬言:“如果不给钱,娱乐城将会有大麻烦。”11月8日,于斌又来电话问:“钱准备好了没有芽”马某故意问于斌:“通过什么方式给你送钱芽”于说:“我在娱乐城二楼卫生间的换气扇上边放了一个存折,把钱立即存上。”马某派人果真找到了存折,但马某为了诱其露面,对于斌说并未找见存折,要求面谈。双方约在西京医院碰头,但狡猾的于斌始终没有出现。
转眼一个多星期过去了。11月16日下午4时左右,该娱乐城大厅一楼通道处突然发生爆炸,墙上的一个装饰玻璃镜框被炸得四处飞溅,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胡家庙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后,与继续打电话敲诈的于斌展开较量。他们一边在电话上讨价还价,拖延时间,一边快速通过“114”查询所打电话的准确位置。最后,确定这个电话是从三府湾“中国信合”门前的公用电话亭打来的。公安干警马上驱车赶往三府湾。当于斌正在得意忘形地敲诈20万元时,没想到便衣警察已站在其身后,被逮了个正着。
于斌向警方供述:11月16日下午2时,他把点火药装入照相胶卷盒内,放在通道里,然后引爆。于斌听到爆炸声后,随即乘坐公交车换了三个地方打电话,先到大差市,又转至东四路,然后才来到三府湾。但是,机关算尽亦枉然,他终究没有逃脱警方的布控。
嗜赌成性输钱 萌生敲诈恶念
于斌系山东省荣城市人,现住西安东郊。别看于斌只有33岁,却有10年的炸药制剂经验,配制炸药是他的拿手好戏。据其妻子说,于斌平时寡言少语,嗜好赌博,前一段时间仅玩赌博机就输掉了3万多元。对于月收入只有六七百元的于斌来说,越来越觉得入不敷出,于是他就打起歪主意,伺机实施敲诈。
据于斌交代,从去年8月至11月,他分四次从车间偷出100多克两种不同的炸药,然后自己进行了重新配制。公安人员还从其住处查获10发子弹(其中一发空弹壳)。
2001年11月17日,于斌因涉嫌爆炸、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依法逮捕。
在庭审中,于斌反复强调自己的作案动机只是因为赌博输掉了4万余元,只好去吓唬他人要些钱,并不想危害公私财产和人身安全。
但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于斌目无国法,采用爆炸、威胁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并危害了公共安全。一审法院以爆炸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于斌6年和4年徒刑,两罪并罚共执行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