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错必纠 取信于民 --安康市技工学校乱收费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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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7月24日,旬阳县召开了一个别开生面的现场退款会。安康市纠风办请来市财政、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及旬阳县相关部门主管纠风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安康市劳动局责令安康市技工学校当场将一包包钱如数退给了旬阳卷烟厂部分职工,拿到退款的151名职工感激地说:“这钱虽少,但充分体现了政府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决心!”安康市纠风办为啥要开这样的现场会?安康市技工学校为什么要给卷烟厂职工退钱?职工们为什么会如此感激,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2001年5月中旬,安康市监察局、纠风办接到群众举报信,言称安康市技工学校2002年3至7月份期间在为旬阳卷烟厂151名职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有违反规定超标准收费行为,希望及时查处,刹住这股歪风。

  接到举报后,市纠风办及时向市劳动局作了反馈。市劳动局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技工学校进行自查。在市监察局、纠风办、市物价局和劳动局共同督促协助下,对安康市技工学校这一账目进行了详细核实,确定学校在此次培训鉴定的收费过程中,确实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问题的通知》规定,安康市技工学校应执行中级工每人收180元,高级工每人收200元的收费标准。但在收费过程中他们却按照中级工每人330元、高级工每人430元的标准收取了74名中级工、77名高级工共计57530元的培训鉴定费,这样安康市技工学校超标准多收每个参加培训的中级工150元,高级工230元,共计28810元的培训费。

  问题查出后,技工学校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主动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并按市监察局和劳动局的要求,根据《陕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将超规收取的28810元的培训鉴定费如数退还给参加培训的旬阳卷烟厂151名职工。

  为了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市监察局、纠风办决定召开现场退款大会,既维护了政策法规的严肃性,又挽回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唤起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为将来更好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

  在会上,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市纠风办主任钟庆明作了讲话,充分肯定了这次现场退款会的重大意义,同时特别强调: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各级监察部门要会同纠风、财政、物价和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治理乱收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此维护社会稳定,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

  与会的各部门主管纠风的负责人也纷纷表示,以后一定要下硬茬抓好纠风工作,有错必纠,取信于民,还群众一个朗朗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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