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出台《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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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好“两个文件”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白水县纪委认真对照文件要求,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关经费、装备设施等多方面深入细致排查,与组织、财政、编办等单位主要领导反复协商,五易其稿,最后向县委常委会提出贯彻意见。

    7月15日,县委常委会对县纪委提的《中纪发〔2009〕9号、10号全国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县的贯彻意见》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建设的意见》并以县委名义印发全县贯彻落实。一是深刻认识加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建设的必要性。二是大力加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建设。三是严格执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任免审批程序。四是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五是建立健全县纪委监察局经费和装备设施保障制度。六是切实加强对县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

    8月20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张必忍局长专程来白水县检查督促了“两个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在听取了工作汇报后,就这项工作的落实与县委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了以下意见:一是在市上行政编制未批的情况下,先给委局机关通过县内调剂的办法解决6名事业编制。二是正副科级检查员、监察员按5:5或4:6的比例解决。三是委局领导班子建设、非党副局长的配备和正副科级检查员、监察员的配备,近期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提出调整县纪委监察局班子的意见,由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配备到位。四是原则同意委局机关经费预算从2010年开始,按照政法系统经费预算标准人均年预算不低于2万元。

文章来源:白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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