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纪委监察局积极落实中纪委9、10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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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9、10号文件下发后,长安区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并批示由区纪委书记抓好落实。

    根据文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职级待遇、职务排序、决策参与、干部交流、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双重领导都已落实到位。现缺少一名非中共人士担任监察局副局长,中层室主任未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处级纪检员比例不足50%,这些问题正在酝酿解决之中。

    目前,区纪委、监察局现有科室七个,分别为办公室、案件检查室、纠风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党风宣教室、审理室。监察局下属行政服务中心1个,有事业编制3名。经区编办核定后,纪委、监察局现有编制人员30名,其中共有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人员)。行政编制缺编4名,事业编制多1名,根据工作需要,委局领导与区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协调后,经常委会研究决定,正式调入一名公务员,正在办理手续,借调两名选调生到委局工作,现已到位,编制随后调剂。区委、区政府对区纪委监察局办公经费能够予以保障。

文章来源:长安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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