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春以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的法官明显感到,到法院投诉举报的当事人比去年更少了,许多庭、处、室都出现了无一举报投诉的“空白”。这是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带来的明显变化。
2004年5月前,咸阳市中院曾一度出现了“三多”现象:单位大门堵的多,投诉举报法官的多,新闻媒体曝光的多。在此之前,4名法官因不同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后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有2名法官因经济问题受到刑事处理。
针对这些问题,咸阳市中院领导班子研究分析后认为,如不下决心解决存在的问题,必然导致司法腐败,损害法官形象。为此,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结合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及时制订了《咸阳市两级法院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咸阳中院还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警示训诫通知书》、《警示训诫谈话表》等,并制订了整改、回访等内容的八项制度,做到了操作规范不走样,解决问题讲效果。
为了使警示训诫有的放矢,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该院还做出明确规定,对待当事人有访必接,来信必查。除继续坚持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外,纪检组还设立了自动录音举报电话,向全市公开电话号码,并在咸阳电视台开通了纠风热线。两年来,纪检组接待来信来访72件(次),纠风热线反映的10个问题都进行了调查处理。一名当事人反映两名法官剥夺其诉讼权利,经查问题属实,法院不但对两名法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而且对当事人的问题进行了书面答复。
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过程中,咸阳中院以“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警钟长鸣,治病救人”为指导思想,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使大家引起警觉,引起重视,该纠正的纠正,该检查的检查。对以案谋私或办了错案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查, 责令整改,做出处理。目前,咸阳两级法院共对43人实施了警示训诫。
通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咸阳中院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越来越高,从而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举报法官问题的信件少了,表扬信、感谢信越来越多了;新闻媒体曝光的少了,弘扬法官先进事迹的越来越多;围堵法院大门的现象少了,送匾送锦旗的越来越多了。咸阳中院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产生的“三少”效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省纪委、省高院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3月9日,咸阳中院院长顾德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深有感触地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对法院有一定的特殊意义,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训诫、督导等方式能够做到及时纠错,避免法官犯错误,我们中院干警作风问题的举报投诉去年就下降了50%多。
文章来源:(陕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