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为局长要求工商局系统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做到四个“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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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仲为在3月9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处于核心和关键位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按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做到“四个带头”:带头强化监督,廉洁从政。要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全局党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纪律和廉政守则,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在带头廉洁自律的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带头执行“六项禁令”,规范从政行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带头执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六项禁令”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求下级机关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下级机关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自觉接受系统内外的监督,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深化改革,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机关各处、科(股)、室都要积极探索用改革的办法搞好反腐倡廉源头治理。特别要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运作。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用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管执法的科技含量,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网上监督管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有效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文章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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