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10万元以上的采购行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二是着力规范政府采购的范围、限额和标准、采购方式、申报程序、资金拨付、法律责任和监管机制。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政府采购,加大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2005年,户县共完成采购金额1331、58万元,节约金额66、42万元。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