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配强基层信访干部队伍。要求各纪委(纪检组)选配信访专干必须严格考察,并报县纪委进行备案。今年全县共调整充实信访专干16名,将一批政治素质过硬,能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的基层信访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调整充实到纪检信访干部队伍。
二是加强业务理论培训。围绕新《信访条例》的实施,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对全县106名县直部门、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纪检专干进行了信访举报操作程序、信访案件调查、信访信息工作、信访综合管理工作、公文写作等信访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对纪检信访工作进行量化和细化,完善了控制重复访越级访、信访月报表和信访信息报送、转办要结果案件和跟踪信访件办结率、信访室规范化建设等四个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由县纪委平时跟踪掌握情况,年终量化考核,以此夯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
四是实行信访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必须严格依法依纪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如期办结。涉及署实名举报的,坚持“谁办理,谁回复”的原则,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征求其满意程度意见。对因工作敷衍推诿造成越级上访、重复访的将提出严肃批评,对工作中以权谋私、失职读职引起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有关纪律和规定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