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物价局、市纠风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集中开展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检查。
此次检查,由市物价局、纠风办统一组织,从各县区抽调检查人员,分组到各县进行检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案件由市物价局案审委员会处理,违规违纪的责任追究问题由市纠风办会同县区纠风办处理。检查到6月底结束。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教育收费单位、医疗服务机构与药品经销单位(含个体诊所和药店)、血站等,检查的时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检查之日止发生的价格行为,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重点检查:一是各级各类学校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二是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治疗中收费项目,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医技科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三是药品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医疗机构不执行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经营者推迟药品调价时间;药品招标的组织者违反规定乱收费;医院自制药品或药剂违反价格政策规定;药品经营中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医疗机构医药价格不按规定公示和药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对此将及时纠正处理,构成违纪的,将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处理。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