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阳光审计”促进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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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清涧县审计工作以市、县机关作风整顿为契机,不断推出“人、法、技”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实行“阳光审计”促进廉政建设。

   他们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制定和完善20多项制度,要求审计干部做到“五禁止”、 “七不让”、“十不准”,规范审计行为。进一步深化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切实加强了行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强化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审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年共审计单位和项目89个,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0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50万元,调帐处理210万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20篇,审计结果全部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示,增加审计执法的透明度。

文章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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