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清涧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活动工作,延伸信访“双先”活动,进一步巩固信访“双先”成果。
一是创新机制。出台了《清涧县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决定从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活动,确定了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及目标,考核标准、奖惩办法。
二是严格考核。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信访、检查、审理室的同志参与,把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三是收效明显。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以来,各乡镇党委、政府支持乡镇纪委工作的力度更大,乡镇纪委书记的工作热情明显高了,群众也更加满意。
文章来源:(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