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三项检查”突出实、严、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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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即:扎实安排,夯实责任。合阳县先后召开了三个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三项检查”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规定检查清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由县财政局牵头;财政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检查工作分别由县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发办、民政局牵头,县审计局、地税局、纠风办等单位配合;国有企业领导人贯彻中央纪委“七项要求”检查工作由县国资局牵头,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

  “严”是:严格要求,严明纪律。要求检查事项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逐项对照,不留死角,搞好自查;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工作不力、按期完不成任务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并责成主要领导做出检查;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不认真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

  “细”为: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县纪委监察局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看、座谈、走访、重点案件调查等方式,精心组织重点检查,认真细致地向县纪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牵头部门将检查结果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写出专题报告,认真整改,纠建并举,确保“三项检查”取得实效。



  

文章来源:(合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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