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全力构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安全屏障”
打印

 

    为强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保证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勉县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重建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加强了对重建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暨办公室,抽调24名干部组成6个项目资金稽查组,明确了监管范围和职责,健全了沟通协调机制,有力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领导。二是坚持用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制定下发了《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稽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规定;并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分别制定了《勉县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勉县灾后恢复重建及扩大内需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为项目资金的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了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将重建项目分成六大类,实行“分块”稽查,围绕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招投标、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流程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查项目立项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合法,项目资金是否拨付到位,资金监管是否存在隐患漏洞,项目实施是否顺利,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障重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建立了良好的纠错机制。县纪委监察局向六个稽查组赋予了监督检查权、批评建议权、警示训诫权和案件初查初核权,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检查提醒、批评指正、责令整改、下发监察建议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方式进行有效纠正和预防。今年以来,共下发监察建议和整改通知7份,对检查中发现的3类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有效避免了挤占挪用、贪污截留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行为的发生。

文章来源:勉县纪委


上一条: 洋县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检查
下一条: 勉县立足“四查四促”强化灾后重建项目监管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