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立足“四查四促”强化灾后重建项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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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步伐,确保项目实施规范、资金运行安全和工程建设质量,勉县纪委监察局以“四查四促”为突破口,狠抓了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一是查进度,促效率。重点了解掌握有关单位对灾后重建政策、县委县政府灾后重建决策部署执行是否落实到位,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政策、提高效率、加快进度,促进项目建设在规范中提速。对项目实施、资金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协调解决,及时纠正观望懈怠、贻误时机等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二是查手续,促规范。详细了解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评审、招投标等关键环节是否合规,项目招标前是否进行投资评审,招投标是否严格,项目是否按规划设计等。防止和纠正一些部门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弄虚作假等行为。
    三是查资金,保安全。对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审批拨付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以及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改变投资规模等行为。
    四是查隐患,保质量。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四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度、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严防盲目赶进度导致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
 

文章来源: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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