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招投标监管
打印



  去年以来,西乡县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紧紧抓住工程建设招投标这一重要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要求,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健全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机制和内部监控机制,坚决杜绝不具备规定资质企业参与工程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信息公示制度。所有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标投标法》规定,在相应的媒介上公布。对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公告、中标侯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活动等信息进行公示,全面接社会监督。三是实行建设工程登记备案和廉洁承诺制度。工程招标前,建设单位必须到县纪委登记备案,主动接受监督。县纪委监察局依法对招标、投标、发标、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同时,甲、乙双方法人按照要求签《廉洁承诺书》,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四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该县公布了纪委和招投标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不断增强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截止目前,该县共完成灾后恢复重建招投标项目24 个5.812万平方米,涉及金额7338余万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没有接到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西乡县纪委


上一条: 勉县立足“四查四促”强化灾后重建项目监管
下一条: 宁强县纪委监察局:“三查”温暖受灾群众心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