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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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8日至2015年12月24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汉滨进行了巡视。2016年3月7日下午,省委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晚,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常委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亲自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成立整改工作督察组,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3月16日,区委又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巡视整改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夯实责任、强化要求。4月26日,区委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并立即开展“回头望”和集中查漏补缺,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区委常委会带头,认真贯彻从严管党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今年以来,区委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4次全区性工作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试行)》《基层党建工作明察暗访办法(试行)》《汉滨区2016年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关于开展“亮牌对标争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度,进一步夯实党建责任。同时,定期组织对各镇办、各部门党建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已下发通报4次,列出整改问题116条,已完成整改问题69条。二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对镇办落实“两个责任”等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措施不力、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反腐败问题工作滞后的11个镇办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24个零初核和零立案的镇办进行了点名批评。拟定了《汉滨区委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汉滨区纪委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在镇办层面,对纪委书记仍分管其他工作的4个镇办进行了督办整改,全区镇办纪委书记均实现了专职专责;督促各镇办全部建立了标准化办案谈话室,配备了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在区级层面,遴选了10名专业技能突出的纪检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组,有效缓解了办案力量不足问题。四是强化权力运行监管。从3月22日开始,围绕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七个领域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同时,针对存在的管理制度漏洞,修改完善或建立健全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性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汉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汉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着力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五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区委主要领导自觉履行“四个亲自”,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的协调、督办。区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在去年开始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这项制度,组建了汉滨区巡察办,落实了专门人员和办公场所,已经实施了2016年第一茬次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6个镇办开展了巡察。截止4月20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01件,初步核实97件,立案4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处置反映问题线索、立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60.3%、141.2%、65.5%。

2.关于“有的镇和部门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去年12月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向区委反馈该问题后,区委立即组织专业力量深入镇办和村开展财务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统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式”管理。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率92.7%。二是强化财务公开和审计监督检查力度。对2015年度全区各镇办和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同时,按照“全覆盖”要求,全面加强镇办、部门、村(社区)的财务审计工作。已完成了对11个单位的审计,并启动了村级审计试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3月中旬,组织对全区镇办、村(社区)和160个预算单位共1050名财务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财务管理制度。制发了《镇村财务支出十不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操作流程》《区级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十个禁止”》等制度规定,着力从制度上规范财务管理。五是严格落实“廉政灶”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办机关“廉政灶”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区直部门在镇办开展工作一律在机关“廉政灶”就餐,各镇办严禁到营业性酒店、餐馆进行公务接待。4月中旬,对镇办“廉政灶”制度落实情况全面开展了一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办、限期整改。

3.关于“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还跟不上”问题

一是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先后通过以会代训、分片培训、外出学习、专题教育等方式,围绕《条例》《准则》、村务公开、脱贫攻坚等内容,开展了村(社区)干部培训5场次,6月底前将对全区所有村(社区)干部进行一次轮训。二是推进村(社区)民主管理。在全面安排村务、财务等公开的基础上,成立8个检查组,随机抽查了58个村(社区)的党务、村务、财务、政务、服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20个,全部要求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正在探索建立镇办纪委直管村民监督委员会具体办法,并研究制定村务情况分析研判、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优考核等制度,确保村级事务在阳光下运行。三是严管“走读”干部。严格村干部考勤管理,实行村干部工作日和节假日坐班、值班签到制度。对村干部“走读”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要求镇办主要领导与“走读”村干部逐人谈心谈话,逐人签订“不走读”公开承诺,对不能全面履行职责、不能按要求在村工作的村干部进行劝退。四是严查重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印发了《汉滨区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排查损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30起,19起问题已整治到位,11起正在整治中。

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一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问题,核查了教育、卫生、住建、水利等方面的政府投资项目240个,发现工程超概算和调整概算18个、工程设计变更16个。针对个别建设项目存在重大设计变更的,已责令项目业主依法履行变更程序;对出现超概算情况的,严格履行部门联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等程序;对个别问题,区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同时,正在制定《汉滨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着力堵塞项目合同签订、现场管理、工程决算等方面的漏洞。二是针对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发现的规避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设置门槛、评标结果有失公正等问题,均已责令改正,依法依规处罚到位。三是加大财政评审和审计监督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交易前财政投资预审和工程决算审计制度。今年以来,区审计局对石堤小学综合楼等34个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审减造价929.82万元;对双龙马家河避灾搬迁安置点等19个项目招标最高限价进行了审计,审减造价1975.75万元。四是建立了建筑行业相关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网上招投标管理机制、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及专家库管理机制,全力打造阳光交易市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5.关于“落实八项规定还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持续用力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着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11件,处理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4件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二是加大暗访曝光力度。先后开展明察暗访4茬次,下发整改意见书(督办函)16份、通报1期,对4起违纪典型案例在全区进行了点名道姓曝光。三是规范相关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区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针对部分镇办和部门干部正常福利待遇发放不规范、不到位问题,4月15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的通知》,对规范交通补助、伙食补助、工会会员福利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严禁乱发或克扣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6.关于“‘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区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区委常委包抓片区和区级领导包联镇办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省市区各项制度规定的自觉性。同时,采取统计查看领导干部下乡日志、短信提醒阶段性重点工作、常委会不定期听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等方式,掌握了解区级领导下基层工作情况,倒逼区级领导常态化深入村组农户和生产一线调查研究、督促指导、解决问题。二是全面推行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制度,从今年开始,对所有镇办和区直部门的重点工作实行公开承诺,对区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落实效果不定期在《汉滨时报》、政府网站公开。特别是对区级领导和区直部门包抓的脱贫攻坚任务,一律在所包抓镇办、村组显眼位置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三是对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项目化交办、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办,要求相关单位和领导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延时办理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今年以来,已下发督办单13期、督查通报2期,区委交办的15件重要事项办理工作进展顺利,落实效果较好。四是区委办、区政府办进一步加强了对会议、文件的审核把关,对可以合并或套开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或套开,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落实“无会日”制度和“一把手”参会报告审批制度,最大限度精简会议和文件,从严控制会议规格、参会范围。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镇办和部门精简会议、文件,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区委党校于4月28日、29日举办了全区党政办公室工作培训班,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就公文处理、公文写作、调查研究等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就精简会议、文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政办公室的规范化管理。

7.关于“少数干部存在为政不为、懒政怠政”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检查。对6个单位19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未进入区级政务服务大厅问题进行了督办整改,现已全部进驻到位。深入检查了29个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管理,督促从严落实AB岗、群众代办等制度,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专项整治干部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从年初开始,从抓会风会纪入手,先后对全区“两会”、区纪委全会、脱贫攻坚工作会等会议迟到早退、会议期间打瞌睡、玩手机的人员进行了点名曝光和严肃处理,其中公开曝光17人、批评教育3人。3月下旬,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进行了从严处理,区委主要领导对8个镇的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体诫勉谈话,区纪委对19名镇纪委书记和相关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4月初,采取随机调取机关单位监控视频等措施,对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各单位干部上下班情况进行了抽查,对14名迟到早退干部,责令其所在单位进行了处理。三是加大对为政不为、乱作为行为的惩治力度。今年以来先后查处工作懈怠、失职渎职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依据《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对4名正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组织调整。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8.关于“干部调整配备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加快“三定”方案制定,重新核定领导职数,为干部调配打好基础。目前已完成了24个镇办的“三定”方案制定和审核工作。二是进一步摸清到龄干部底子,对6名到龄的科级领导干部及时办理了免职手续。三是全面核查领导岗位空缺情况,稳妥完成了60名科级领导干部调整配备,其中,对40个重要岗位、空缺岗位进行了调整充实,对拉动产生的20个岗位及时进行了调整补充。

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还不够”问题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单位以及同一职位任职10年及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全面摸底,并建立了台账。二是按照换届工作要求,对28个镇办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整体结构、优化方向、进退留转、干部储备和247名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履职成效、作风表现等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为换届和干部调整交流打下了基础。三是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领导干部,提出了任职交流计划,已对3名在同一镇办任职满10年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其他的将结合镇办换届工作统筹调配。四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拟定了《汉滨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和《汉滨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近期区委常委会研究后印发全区执行。

10.关于“干部混编混岗现象还比较普遍”问题

一是全面开展了干部混编混岗和违规借调干部摸底排查工作,并召开组织人事联席会专门研究清理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程序,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委管理干部工资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公务员身份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防止出现新的混编混岗和擅自借调问题。

1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问题

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区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内容,并把区、镇两级党委每年至少学习一次民主集中制方面的内容作为一项硬性要求长期坚持。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要求。按照《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要求,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每次常委会提前将议题通知单和会议材料送达常委班子成员及相关列席人员,留足调研和酝酿时间,充分听取意见、发扬民主,确保会议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宽民主表达渠道。积极推进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民主决策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区级几大班子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常委班子成员定期谈话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我区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省委巡视组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区委将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持续用力,精准发力,不断把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一是深入持续推进整改工作。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决不遗漏;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紧盯不放,跟踪督查,一抓到底。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从区委自身抓起,从常委班子成员抓起,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完善考核机制,持续从严传导压力,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查腐败案件,形成有力震慑,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的坚决态度,加大查办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把强化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等各环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依法依规强化惠农资金发放、项目申报管理;坚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规定,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5—3235068;邮政信箱:汉滨区老城办五星街38号 汉滨区巡察办;电子邮箱:9066538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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