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29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汉中进行了巡视。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汉中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担当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好
市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市委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五人小组”具体负责,市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市委常委和相关市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市纪委承担监督责任,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的实际成效。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市委下发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将反馈的4个方面、10条主要问题,细化分解成27项重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任务要求和工作时限。各责任部门明确主抓领导,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措施,倒排时间推进,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市纪委和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从严督促落实。市纪委、市委督查室通过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重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
二、聚焦突出问题,坚决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两个责任”落实方面
1.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与中央、省委还有差距,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还需深化,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不够”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思想认识,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推进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多次通过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在“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等形势判断和部署要求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建立市委“五人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今年以来有8次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行双签双述制度,年初召开纪委全会和全市廉政工作会议,对落实“两个责任”全面部署并层层签订责任书,3月中旬对各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门约谈,6月上旬由市委常委带队对各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两个责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持续传导履职尽责压力。加大“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力度,在党总支、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实现全覆盖,形成了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在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的同时,倒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的72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三是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制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活动,组织党规党纪学习考试,128名县区、市直部门党政纪负责人的试卷由市纪委统一阅改,考试成绩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警人,将十八大以来我市查处的25个典型案例汇编成书,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
2. 关于“落实监督责任重点不突出,对一些权力集中的重点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监管查处不到位”的问题
持续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积极推动纪委“三转”,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一是把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1—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803件,对 532件信访反映问题,及时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处理,占66.3%;对220件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警示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轻处分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占27.4%;对41名严重违纪人员予以党纪政纪重处分、作出职务调整,占5.1%;对10名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的腐败分子立案审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占1.2%。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紧盯权力集中的部门和下属二级单位,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注重从审计、财政等部门工作检查、执法监察中发现问题线索,有效解决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类问题14件,占立案总数8.2%。三是完善案件查办组织协调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移送督办管理,形成了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今年以来,有20案、20人由司法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有10案、10人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3. 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较为严重”的问题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下硬茬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治理。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重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信访举报月报制度,严格规范信访举报处置程序,制定《汉中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暂行办法》,对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并按照干部管辖权及时分流处置。市纪委重点处置反映市本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并利用信访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转送件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十八大以来线索处置情况进行了统计,及时清理、督办暂存线索,有效减少了信访举报存量。二是从快从严查处典型案件。持续加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徇私舞弊问题案件的查办力度,今年以来查处此类案件23件25人,强化了“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4. 关于“侵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问题突出”的问题
坚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是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排查。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立工作组,深入县镇督导检查,紧盯5大类30多项问题分项进行全面排查,实行月统计反馈、季通报考核,推动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层层消化,确保实现“零存查”。同时,充分运用财政、审计等方式,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做到摸底不漏网、查处无死角。今年以来共摸排“三多村”24个,并对去年16个“零查处”镇、办事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所在县的县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和通报。二是聚焦突出问题严肃查办。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和基层部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今年前5个月,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4件63人。三是探索县镇纪检体制改革。制定《县区委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干部任职的资格条件、提名考察程序。全面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建立“五统一”(统一抽调办案力量、统一组织调查核实、统一使用信息资源、统一审核把关、统一协调服务)办案机制,有效解决了查案人员不足、手段不强等问题。
5. 关于“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小,难以形成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的问题
着力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查处上动真碰硬,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切实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今年1—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32件、同比上升16.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7人,其中县处级4人。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管理监督,针对不同职级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分层约谈提醒和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市委书记约谈市管党政一把手12人,市长约谈政府部门一把手9人,市纪委书记约谈县级干部26人,市纪委实施县处级干部谈话函询8人。三是充分发挥巡察制度利剑作用。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优势,拓宽案源线索,强化督办问责。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6. 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文件多、会议多的问题依然突出,市里无会周没有得到落实,市、县(区)政务大厅便民利民、提高办事效率的效果不明显,仅起到咨询作用”的问题
连续7年一年一个主题驰而不息地抓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一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顿。严格落实会议报批审签制度,从严执行每月“无会周”制度,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凡可以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尽量多开视频会议。今年以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8%。最大限度精简文件,对上级已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的事项,不再另行发文,对公开文件,不再转发、翻印,没有实质内容一律不发。二是深化“三讲三当”作风建设。着眼破解作风顽疾、弥补能力短板,在全市部署开展“三讲三当”主题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以优良作风谋发展、抓落实。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县区、市直部门、基层镇办、窗口服务单位作风建设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50余个。三是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心搭建“双考双评一诺”载体,深入开展向胡万春同志学习活动,举办全市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严守换届纪律暨“两学一做”专题培训班,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带头讲党课。设计编印通俗易懂、图文简明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口袋书”,建立具有宣传、指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功能的“天汉先锋”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党员参加摸底考试和在线测试,检查党员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基本情况。制定市委常委班子“五带头”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常委班子扎实开展第一专题学习研讨,各常委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讨论,示范带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四是优化为民便民服务。制定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于6月初正式公布实行。不断规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加快县区与镇之间电子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精简审批事项,推进联审联办,提高办事效率。把网格化管理、民情报告、院坝说事会、村干部积分制等做法整合为“民情直通车”制度在全市推广,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村干部轮流坐班和便民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有效做法,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7. 关于“个别县出现大额烟酒发票,隐形吃喝,异地消费等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公款消费行为,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市蔚然成风。一是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市级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实施办法》和“七不准”《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会议费和差旅费标准。今年一季度,市级“三公”经费支出432.6万元、同比下降31.7%,公务接待支出55万元、同比下降39.7%。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全市党政机关办公室主任及财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培训,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开支进行专项检查,加强明察暗访,严查公款吃喝问题。认真核查省纪委交办的980笔“三公”消费发票线索,对292张违规违纪问题发票进行认真甄别、分类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追究领导责任118名、直接责任142名,退缴费用32769元。
8. 关于“在执行八项规定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纠,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破,坚决用中央八项规定这一“铁八条”扫除“四风”顽疾。一是高标准执行。再次重申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关于加强县级干部办公用房管理的《规定》等硬性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举办或参与婚丧嫁娶事宜、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要求。二是零容忍查处。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对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起52人,其中公款吃喝3起3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9起14人、违规发放津补贴9起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9. 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用人依然存在”的问题
认真贯彻好干部20字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一是把牢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市委工作规则和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对事关全市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坚持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干部工作十条意见,树立重品行讲信念、重发展有实绩、重实干能担当、重基层能吃苦、重自律口碑好的导向,切实把干部选准选优、把班子配硬配强。今年以来,共调整干部70名。二是严肃换届纪律。坚持“四个好”总要求,精心部署、压茬推进市县镇换届工作,下发关于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五个一”活动和“一片一书一卡”集中学习,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等纪律规定,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扎实开展“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谈心谈话活动,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人选资格条件、职数配备、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群众举报反映、干部档案管理、纪检廉政鉴定“六必核”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明显提高。三是严格选拔程序。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出台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从动议、推荐、考察、决定、任免职五大环节,提出了30条规范意见和注意事项。从严执行我省公务员任职备案《暂行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动议预审、任职审核备案等程序,2015年至今,共受理县区、市直部门有关事项报告68起、涉及干部1157人,对20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省率先完成586名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整治工作“回头望”的《通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查是否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是否有“超职数、超规格、超范围”反弹现象,是否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否存在未经报批违规任用领导干部近亲属在所在单位(系统)内任职等问题,确保规范到位,坚决防止反弹。
10.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清理工作的要求,主动自查自纠,扎实整改到位。一是严格清理整顿。从严执行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清理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和整改督查,累计清理兼职县级干部26名、县区科级及以下干部30名,市直部门科级及以下干部16名。二是整治为官不为。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要求,在全省率先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综合运用考核、评议、问责等方式,推动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壮胆,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深化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成果
下一步,市委将严格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认真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持续用力,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从严压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年终进行述职评议、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切实把“两个责任”落细落实落小。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坚持露头就打,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件。深化“三讲三当”主题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探索建立干部激励、容错、能上能下机制,引导干部以过硬作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函询约谈等制度,进一步构建具有汉中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16)2626271
邮政信箱:汉中市民主街44号中共汉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编:723000
电子邮箱:hzjwdf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