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届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南郑县坚持“四严”,严格责任落实、严把程序步骤、严明纪律规定,严格监督检查,顺利完成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目前,全县407个村(居),已有397个按要求顺利完成了村(居)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占总数的98%。共选举产生新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委员1294名。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明确规定各镇党委书记是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镇把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换届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长期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专题部署,及时防止不经选举、委派任命、弄虚作假、违背入选条件和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严格程序步骤。严格村(居)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的方法步骤,严把“五关”,确保整个换届工作合法有序。即:严把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拟任候选人。严把群众测评关,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严把组织考察关,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严把民主选举关,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严把资格确认关,明确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回避情形,严禁把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选民选进村(居)民监督委员会。
三是严明纪律规定。县纪委、县监察局、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村委会、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的通知》,对换届纪律提出了“八个严禁”、 五个“不准”,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遵守执行。对在换届选举中违反上述纪律规定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和党纪条规,从严查处,为换届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在换届选举期间,名镇纷纷派驻工作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各村严格按程序步骤和纪律规定进行换届。对因村情复杂、遗留问题多等因素影响而未进行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的村(居),镇纪委正进一步加大信访或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力度,争取尽早完成监委会换届工作。
下一步,县纪委将对全县新当选的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一次系统的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促使其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文章来源:南郑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