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千阳县11个乡镇98个村全面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了进一步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充分调动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千阳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分为基本补贴和奖励补贴,基本补贴大型村(2000人以上)170元/月,中型村(1000人—2000人)160元/月,小型村(1000人以下)150元/月,年终奖励补贴每人平均600元;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实行误工补贴,大型村(2000人以上)补贴1000元/年、中型村(1000人—2000人)补贴800元/年、小型村(1000人以下)补贴600元/年。
通知下发之后,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都拍手叫好,纷纷表示一定要尽心尽责干好本职工作,当好群众的“意见箱”,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发挥参谋助手和监督职能,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扎实、高效运行。
文章来源:千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