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在洛南全面推广运行后,针对如何使文化素质相对不很高、管理经验相对不很多的监委会主任们能够简明扼要的掌握工作任务与工作流程这一课题,洛南组织人员进行了深入调研,推出了“听、传、察、示、评”这一监委会“五字工作法”,大大提高了监委会工作的质量。
“五字工作法”:一是“听”,明确监督事项。通过参与乡镇及所在村各级各类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重点安排部署,确定监委会的阶段工作重点。二是“传”,畅通信息渠道。把乡镇和村两委会的有关工作安排、决议决定、相关政策法规通过走访座谈传递给广大村民,同时把村民们的意见建议又及时回传给两委会,乃至镇纪委。三是“察”,全程跟踪监督。对于村上的各种事务,监委会主任均全程介入,做好监督工作。四是“示”,促进全面公开。监委会主任成为了村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执行者。五是“评”,提升监督质量。监委会主任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监委会委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上的各项工作事宜进行评议评价,将评议情况反馈给村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这一方法在灵口镇成功试点后,在全县推开,深受监委会主任的欢迎,也得到了乡镇和村两委会的认可。监委会工作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文章来源:洛南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