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自2009年全面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来,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宣传,加强职能培训,使各个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确保了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的全面落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村民监督委员会既是村“两委”的重要参谋和助手,同时又是村“两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监委委员定期走访民情, 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具体措施,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农村发展献计献策。目前,各村监委已向村“两委”反映意见建议989条,被采纳932条,化解矛盾488条。
助推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据不完全统计,自全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化解了村级矛盾,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特别是通过纳谏箱和上门纳谏的形式,征求各类建议意见3860条,办理并答复了3842条,解决了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全县70%以上的村“两委会”被评为“好班子”,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民主测评中,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监督了村组事物财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和推行,强化了对村级事务、财务的监督。通过“五笔会签”的形式审批村级财务收支资金1861万元,纠正违纪违规支出36万元;监督村委会决策468件次,纠正违背群意愿决策11件,监督政策执行534件次,纠偏15件,监督村务公开569项,纠正公开不到位32件次,监督村干部勤政廉政190人次,纠正不合理报销个人支出等11件,协助县乡纪委办案10件,党纪处分12人。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