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五措并举强力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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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推进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工作座谈会后,市纪委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五项制度”关键切入点和重要突破口,建立激励保障机制,采取五项制度措施,强力推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再促进会,学习贯彻落实郭永平书记讲话精神。5月14日,榆林延安两市推进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工作座谈会,5月15日,榆林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推行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再促进会。全面学习传达了“榆林延安两市推进反腐倡廉“五项制度”工作座谈会”和郭永平书记重要讲话,对加快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步伐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区要再加力度,再掀高潮,并提出了严格的时间、具体的任务。二是调整部署,加快步伐,确保三年任务一年完。市纪委果断调整《实施意见》部署任务,制定加快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新时间表,要求各县务必于6月底前建起2000个行政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力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8月底前建立4000个,达到80%以上,10月底前基本上完成所有建设任务。三是实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月报告制度。每个县区落实专人负责,每月25日前向市纪委书面报告村民监督委员会建立进展情况。四是开展市县(区)纪委委员、乡镇纪委书记等500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联系包抓500个村民监督委员会示范村,辐射带动全市5000个行政村的“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抓一带十’建设活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五是落实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待遇。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工资待遇原则上参照村“两委会”副职待遇,由市、县(区)两级财政预算,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左右,全年1200元左右。

 

文章来源:榆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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