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廉政灶”建设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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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阳县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精神,不断规范乡镇公务接待工作,压缩接待支出,要求乡镇将机关“廉政灶”建设同优化干部职工就餐环境相结合,在做到“三要”(一要有廉政灶标志,即门牌上有廉政灶的醒目字体;二要有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的就餐环境;三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具体管用的管理制度)的同时,将“廉政灶”制度建设列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做到 “七不准”,即:一是不准在营业性餐馆进行公务接待,来客一律在乡镇机关“廉政灶”上吃份饭或工作套餐;二是不准超标准违规接待,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单人单餐限额10元以内;三是不准弄虚作假,按实际接待时间、事由、人数,建立公务接待流水帐,并做到招待账务公开;四是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造成铺张浪费;五是不准从营业性餐馆定菜,进行变相招待;六是不准在午餐招待中饮酒;七是不准与公务无关的领导、工作人员进行陪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七不准”进一步规范了“廉政灶”建设,使这项制度落到了实处。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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