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强力推动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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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勉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推行和实施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的通知》和《勉县乡镇机关“廉政灶”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县25个乡镇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廉政灶”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行。
  通知要求,“廉政灶”建设坚持与机关灶同步建设、统一实施的原则,采取“财政定额补助、部门包抓扶持、乡镇建设配套”办法,确保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达到有专人管理、有专用房子、有专职炊事员、有基本就餐设施等“四有标准”;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因公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洽谈合作事项、兴办公益事业等确需提供就餐服务的,由乡镇统一在乡镇机关“廉政灶”提供就餐服务,严禁在营业性餐馆安排接待,并制定了“立足当地,就地取材,不供烟酒;成本核算,每人每餐限额十元以下,并缴纳餐费”等六条管理规定。
  为保障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县财政局、审计局将对兴办乡镇机关“廉政灶”、降低乡镇机关公务接待费的比率进行具体测算,对违反规定到营业性餐馆进行接待的现象进行跟踪核查;卫生部门将协助乡镇建立卫生及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廉政灶”饮食安全;县纪委监察局将“廉政灶”制度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廉政灶”建设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对领导不重视、不按期建成和包抓部门不履行包抓职责,或执行制度不力、不按规定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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