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作为乡镇廉政灶制度的发源地,在总结几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近期又推出廉政灶管理“餐劵新政”,破解以往存在的乡镇“不好意思”收餐费,就餐者“没有办法”交餐费的老问题。
由洛南县监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洛南县镇廉政灶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办法》规定,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印制镇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劵,每张餐劵面值10元,干部职工下基层工作,到本单位办公室领取餐劵,凭餐劵在镇廉政灶就餐,就餐结束后,用餐卷结清餐费。实行一餐一劵,每餐不超过10元的标准。县直部门定期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领取餐劵,餐劵费用在干部差旅费中扣除。各镇定期持收回的餐劵到县政府采购中心报账。
这一“餐劵新政”由财政局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监察局将这一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实施严格考核。同时加强对这一制度的全过程不定期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