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乡镇接待支起“廉政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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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份以来,按照省纪委推行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要求,三原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三原县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管理规定》,全县14个乡镇在原机关干部灶的基础全部建立了“廉政灶”。
    一是严格建设标准。全县累计投资改建资金6万余元,对部分乡镇机关灶进行了改扩建,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添置了冰柜、消毒柜、桌凳等硬件设施;同时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规程,严把原材料的采购关、操作关,定期对炊事员及管理人员进行体检,严格落实卫生监督管理责任。
    二是严格用餐标准。按照制度规定,凡因公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洽谈合作事项、兴办公益事业等各级各类公务,确需提供就餐服务的,由乡镇主管领导审批,统一在乡镇机关“廉政灶”就餐,一律不得接受村级组织招待。乡镇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制定“廉政灶”公务接待标准,单人单餐限制在10元以内,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定期对各乡镇“廉政灶”公务接待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到营业性餐馆进行接待的现象进行核查;对于领导不重视、管理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超标准进行接待、铺张浪费的现象进行责任追究。
    该项制度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待196人次,节约招待费2.5万元。

文章来源:三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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