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党组)、政府领导班子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专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和部署情况;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及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其组织实施情况。
2、组织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完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情况。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4、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年度述职述廉情况。
5、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及结合实际落实情况。
6、提拔使用干部情况。
7、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对辖区、部门、系统、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情况。
8、对下属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情况。
9、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10、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11、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12、责任范围内应该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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