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努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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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我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败战略方针的积极探索,是构建具有陕西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针对目前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量大面广,许多问题介于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单纯依靠思想道德的“软约束”很难奏效,仅依靠纪律制裁的“硬约束”又显得有些滞后,这部分党员干部实际上已成为反腐败监督工作中的“空当”和“盲点”的状况,从2003年开始,探索构建一道警示训诫防线,以强化反腐败防范纠错机制,有效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教育失之于软、监督失之于疏、惩处失之于远的问题。

   警示训诫,就是把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及其性质指出来,责令其改正错误。警示训诫防线,主要是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可能出现和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以及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发现提醒,有效纠偏改正,以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这道防线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在教育方面,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使错误及时得到纠正;在制度方面,不是就事论事,而是就问题的产生、发展,找出其内在规律,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监督方面,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强行纠正干部的错误和问题,将其从违纪违法的错误当中拉回来,给予其认识问题和改正错误的机会。从而形成组织监督的“屏障”,及时有效防治腐败问题的发生。经过几年的实践、完善和发展,已建立了以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为支撑的警示训诫防线基本制度框架。即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预警的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给予警示提醒;对于大量的苗头性腐败问题和正在演化的腐败行为,以及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执行党的政策中存在偏差的党员干部,给予诫勉督导,及时纠偏;对已经造成错误事实,构成轻微违规违纪,可不予处分的党员干部,给予责令纠错。逐步形成廉政预警机制、动态监督机制和保护挽救机制。2005年初,省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深入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省纪委监察厅制定了《委厅机关落实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办法》,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就线索排查、具体实施、组织协调、检查考核等做出规定和要求,从机制上保证工作落实。2003年以来,全省共警示训诫10661人,其中警示提醒6847人、诫勉督导1871人、责令纠错1943人,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综合效果。中央纪委常委会对我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陕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反腐败的新思路,是一个很好的创新,特别是运用网络技术实施这项工作是一个非常好的创举,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探索,对全国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会是一大贡献。”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央媒体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

   实践证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有利于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战略方针,有利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主动地教育、监督、保护、挽救干部,壮大反腐败的群众基础,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综合效果。通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使监督工作有了有效“抓手”,促进了反腐倡廉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教育、监督、防范的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实施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对大量过去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信访问题,通过警示训诫给群众一个明确答复,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对经过教育帮助能够改正错误的不再单纯使用纪律惩处,促进了查办案件工作健康发展。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以来,我省办案指标出现“两升两降”,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数量下降,但办结率明显提高;查办案件数量有所下降,但办案质量明显提高。2005年,全省信访举报26625件,较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前的2002年的33087件下降19.5%,但办结率由2002年的28.7%上升到49%,提高 20.3%;查处案件3831件,较02年的7093件减少46%,但处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9人,相比上升0.5%。 2005年与2004年相比,信访数量减少4%,办结率提高9%;查办案件数量下降0.7%,处分县市厅级领导干上升0.9%。去年,省纪委监察厅对信访举报有反映的42名省管干部进行了警示提醒,对300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有轻微违规违纪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特别是在查办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除对30名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分子判处徒刑和给予纪律处分外,对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干部采取警示训诫措施,对近100名党员领导干部给予责令纠错,既严厉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又保护了大多数干部,维护了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警示训诫工作的功效,我们在监察部项目办的支持下,开发建设了警示训诫防线网络系统,去年12月底首批在全省11个市(区)、3个县(市、区)和省直10个部门单位开通试运行,并逐步实现与全省各县(市、区)、省直各部门的连接,在网上处理警示训诫业务,全程监控,及时纠偏,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和绩效评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目前,全省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已经形成共识,党员干部普遍认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升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能力,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亲和力。

  
 

文章来源:(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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