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要求深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
近日,省委书记李建国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要积极实施警示训诫,对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警示训诫。李建国指出:“2003年初,省委、省纪委提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并在部分市、行业和单位进行试点,收到了廉政预警、动态监督、及时纠错、保护挽救的功效。2005年1月,又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作为贯彻中央《实施纲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一个重要措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主动了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实施警示训诫,尽可能把一些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可以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在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之间构筑的又一道防线,起到了预防和监督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建国同志的讲话精神,积极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不断提升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水平,促进廉政勤政建设,调动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陕西纪检监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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