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稳步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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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认识,倾力抓好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一是领导亲自抓。县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文件,县纪委成立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各方配合协力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工作整体合力。三是依托载体深入抓。明确各级党委的责任,党委书记是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基层纪委的责任,年初下发工作目标任务书,年终进行考评;同时,落实了县纪委机关室处责任和工作任务。

  健全制度,促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规范化。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实施方案》、《纪委监察局关于建立警示训诫防线的规定》、《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等,对每个环节和步骤都提出严格要求,形成了一系列基础性制度,建立完善组织保障、预警网络、责任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提高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水平。强化预警监督工作,在“早”字上下功夫,采取各种方式进行预警提醒,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以提示卡的形式进行提醒,对易滋生腐败的各种节日,以文件、贺卡进行提醒等。把好对象审核关,在“严”字上下功夫,明确警示训诫对象的界定原则、帮教责任、审核程序。突出纠错整改环节,在“实”字上下功夫,对整改态度不明确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到位的不放过。建立写一份悔过书、召开一次单位座谈会、发一份建议书、上一堂法纪课、落实一次跟踪回访的责令纠错制,增强工作综合效果。建立警示训诫对象个人档案、跟踪教育制度,督促警示训诫对象的转化。

  积极创新,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不断深化。创新工作制度,落实各级责任,实行县常委警示训诫工作“131”制度,即每个常委建立一个联系点,参加三次警示训诫谈话,撰写一篇警示训诫工作调研材料;县纪委常委分片包干责任制。实施警示训诫主体单位“141”制度,即警示训诫主体单位每年向县纪委报送一篇警示训诫调研文章,上报四条工作信息,召开一次警示训诫专题工作会议。

  

文章来源:(纲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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