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监察局从完善制度入手
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力度
咸阳市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在总结去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修订《警示训诫工作实施细则》,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警示训诫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从领导责任、工作职责、工作程序、时限要求、检查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特别突出了工作程序,要求做到“五个弄清”,即弄清线索来源,做到严格审批;弄清“三项制度”,做到准确适用;弄清实施程序,做到规范运作;弄清关键环节,做到注重实效;弄清归档要求,做到资料齐全。
二是建立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包抓部门落实〈实施纲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制度》,完善警示训诫工作监督检查机制。除结合业务搞好警示训诫工作外,要经常深入基层,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对包抓部门的督促检查,现场纠偏,发现培养和推广先进典型。委局各业务室深入包抓的50多个市级部门,开展“四查四督促”活动,即查党政领导是否重视并亲自组织实施,督促落实领导责任;查制度是否完善,督促建立警示训诫长效机制;查警示训诫是否融入纪检监察业务,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查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督促提高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力推动了市级部门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建立了《咸阳市警示训诫工作统计分析制度》,形成警示训诫工作分析评估机制。为了及时了解警示训诫工作动态,把握规律性,增强预见性,提高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在统计分析制度中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对统计分析工作要有领导负责,并确定一名统计工作专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和报送,每季度形成警示训诫工作综合分析材料。市委纲要办每季度对全市警示训诫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为领导决策服务,更好地发挥警示训诫工作的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功能。
四是制定了《咸阳市警示训诫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形成警示训诫工作考核激励机制。从组织机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文书规范等12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在坚持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年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座谈会、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推进警示训诫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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