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第6期
咸阳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后,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五个方面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形成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快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设。按照“政府建立,规范管理,公共服务,公平交易”的原则,成立由市政府直接领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将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中心,实行统一进场、集中交易、行业监管、行政监察,规范市场交易主体行为。二是改革和完善评标办法。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评标和电子监察,逐步实现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无纸化运作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评标。三是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决策管理。四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完善并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系统。五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咸阳门户网站为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今后,所有招标项目统一在咸阳门户网站或有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永寿县在专项治理工作中采取“三统一”的工作新模式,着力解决工程建设中的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统一招标办法。该县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工程招投标等交易活动加强监督的通知》,明确规定: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市交易大厅委托代理公司具体实施,通过抽签选定投标工队;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县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工队不得少于三家;3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邀请招标,邀请工队不得少于三家。并将工程分为房建、水利、交通、土地、市政绿化项目等五大类,明确了各类项目参与监管的单位,并对项目单位、监管单位的工作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项目单位对号入座选择自己的招标办法,邀请监管单位监督。二是统一招标文件。该县专门设计了统一的招标文件样本,要求项目单位在县监察局备案时一并拷贝规范的电子版文件样本,从根本上提高了招投标工作的操作性。三是统一招标形式。为了使招投标工作程序合法严密,该县还对招投标工作的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预备会议规定了5项必经议程,对正式招标会议规定了12项必经议程,确保了每次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有效。
淳化县为了确保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安全、高效,出台规定,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十项标准”作出“廉政结论”。一是由城建部门提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二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监理报告;三是由城建部门和安监部门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结论;四是从下达项目工程单位获取项目验收结论;五是由审计部门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六是由财政部门提供资金监管结论;七是由信访部门提供信访结论;八是由维稳部门提供维稳监管结论;九是由派驻临时纪检组提供临时纪检组的廉政结论;十是由工程使用单位提供工程使用评价。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这“十项标准”对近两年该县所有已经完工的工程逐一综合分析,最后通过联席会议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廉政结论”。
延安市在中央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调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鑫同志带领市纪委监察局副书记、常委、副局长及相关部门人员深入延川等五县区、三个市直部门进行了专项调研。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原因及规范工程建设领域需要出台那些可行的措施等问题进行了调研,为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1月4日召开了延安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区、各部门也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10月上旬,市委常委会对全市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为8个方面34项,由7个部门牵头负责,21个部门参与,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工作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将每一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员。四是严明纪律,确保专项治理有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中、省的安排部署进行,坚决防止因工作失误影响全市工程项目的建设。尤其是对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办公室工作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
文章来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