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兄弟省份涌现了不少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编者将有针对性的选编一些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以供学习借鉴,从而更加有利地推进我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理顺行政监督体系,建立良性市场竞争机制,河北省唐山市把工程建设招投标作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第一个专题,最近,市委、市政府出台“五个统一”决定,对全市工程招投标进行全面规范。
一、统一组织领导,实行政府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范管理
一是市政府成立了工程招投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担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一名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掌握全市工程招投标动态,谋划协调有关工作。监察室主任由市纪委监察局一名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对全市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执法监察和违纪违法问题的查纠及责任追究。二是严格职能划分。依据国务院“三定”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结合本市实际,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实施招投标监督管理作了严格划分:发改委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核准工程项目的招标方案,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稽察和工业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执法;建设局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执法;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特殊行业除外)和对投标队伍、施工队伍、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交通局、水务局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国资委协助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工程招投标行为实施监管;财政局负责财政投资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进行工程预(结)算的审查;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的前期、项目预算执行、项目竣工决算以及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采购等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三是严格从政行为。打破行业审批垄断和地区封锁,工程建设招投标实行属地监管原则,不得到外地组织招投标活动。取消非法和带有排斥性的投标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准入门槛。坚决取缔行政事业单位非法经营活动,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凡与施工企业和中介机构有挂靠关系的,一律在2009年年底前彻底脱钩,逾期未脱钩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收缴全部经营所得。
二、统一交易平台,规范招投标场所
一是在2009年11月中旬前,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统一成立工程交易中心,以政府名义挂牌,由政府统一管理。二是工程交易中心必须要建成硬件设施和场地完善、功能齐全、制度配套、服务周到的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实行网络化交易和监管,工程造价预算、招投标文件微机管理,报名、资格预审、抽取评委、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在网上完成,实行真正的公开、公正、公平交易。三是重点建设项目、国有企业工业项目、市政房屋建设项目、交通、水利等所有150万元以上工程招投标从2009年11月15日起一律进入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财政投资、国债投资、国际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项目,必须百分之百进行公开招标。各类中介组织的使用也必须进入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选方式产生。150万元以下国有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也要全部进入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队伍。四是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库由原发改委、建设局和交通局、水务局等多家评委合并为一家,组成统一的专家库,由工程交易中心统一管理,使用一套随机抽取评委程序。统一的专家库与省和全国专家库联网,抽取评委不局限在本地区和本部门,根据不同技术要求和重大工程项目的需求,评委可在全省、全国抽取。评委资格的取得以及日常管理由发改委负责。五是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综合监督管理办公室,各行业工程招标按职能划分,由业主和监管部门组织,进场交易,进场监管。六是工程交易中心收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制定的统一标准执行,中央(地方)财政投资、国债投资、世行(亚行)贷款投资项目,以及150万元以下项目适当降低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制定。七是时机成熟后,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也要全部纳入中心交易,目前这三项制度以分中心设立交易场所,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一并纳入。
三、统一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0月上旬,由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法制办、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监察局等部门,对全市现行的有关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法律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一切与招投标法相抵触、过期和带有地方(部门)利益保护色彩的文件规定,减少了审批程序和环节。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系统规范的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研究制定出全市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工程交易中心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守则和工程招投标信息发布规定、资格预审规定、专家抽取规定、开标评标规定、中标队伍公示规定、合同履约规定等。
建立诚信体系和“黑名单”。研究制定出投标队伍、施工队伍、各类中介组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规定,明确各种违法违规处罚办法,建立信誉档案,严格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和“黑名单”,健全工程招投标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打造唐山效率的现实需求,针对全市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多、工期紧的实际,研究出如何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和时间,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作风,提高工程招投标效率的措施和办法。
四、统一工程招投标办法 建立良性合理的公平竞争机制
10月上旬,由市发改委牵头,结合市建设局、市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对全市目前各行业的工程招投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定,以我省推行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担保、合理低价中标“三项制度”为基础,吸取其它行业好的经验做法,改进和完善招标评标措施,制定出全市工程招标办法。推行中标价就是合同价,合同价没有真实的工程量变更就是结算价,增加工程承包的风险系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标评标防范措施,防止借照围标、违法转包等行为发生,最大限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建立公平有序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
五、统一监督力量 建立“三位一体”和多渠道的监督制约机制
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在原《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唐纪发〔2007〕10号)》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最近正式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督的依据、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客体、监督的范围、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法以及对违规违法行为实行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办法,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强化了审计部门的作用,使工程招投标形成建设单位党组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渠道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做到对工程招标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
文章来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