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根据陕工治办[2010]14号文件精神,要求对2010年以来新增项目进行滚动摸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台帐和各类排查表的填报严格按照陕工治办发[2009]5号文件和2010年1月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暨培训会的精神和要求执行。
2、2010年以来新增项目和前一阶段排查中漏报的项目的台帐和各类排查表要分开填报,在上报书面报表的同时上报电子版。
3、统计截止日为2010年12月30日;上报截止日为2011年1月31日。
4、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时按质完成排查和填报任务。
填报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工治办王丰收同志联系:
电话:85253167转509
电子信箱:sgzbzhz@126.com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文章来源: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