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狠抓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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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属国有企业的实际,扎实推进国资委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一、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省国资委根据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多、工期长、环节复杂、投资主体多元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培训。2010年2月4日,邀请省工治办的王丰收同志就有关排查和填表等问题对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同志们对具体问题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提高了填写各种表格的准确性。在对监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前,为提高检查质量,保障检查效果,325,省国资委又举办了省国资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三阶段业务培训,邀请省工治办的王丰收同志对检查组近70名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指导。

    二、结合企业实际,开展自查自纠

省国资委结合我省国有企业的实际,按照分级、分类、抓重点的方式开展工作。分级是按项目隶属关系,从监管的一级企业到二级企业,再到三级企业的顺序进行排查;分类是按工程的进度,先竣工项目,后再建项目进行排查;抓重点是在各环节排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立项、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质量验收、预算执行情况等环节实施重点排查,努力做到手续真实完备,程序标准规范。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省国资委及时向监管企业传达中央和省上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设立专人和专用电话,解答企业在排查过程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加快了排查工作的进度。为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省国资委及时召开监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各监管企业的专题汇报,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监管企业已经对08年以来的立项、在建和竣工的386个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初步上报的问题有10个。

    三、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复查抽查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省国资委开展了复查与抽查工作。党委书记、主任白阿莹同志亲自挂帅,组成了8个检查组,委领导和监事会主席任组长、副组长,有关处室和监事会全体人员参加,每组5-10人,于4月开始,对监管企业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复查抽查。检查组按照省国资委党委确定的“亿元以上项目逐个检查,亿元以下项目重点抽查20-30%”的指导思想,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259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问题212个。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问题均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严格工作要求,狠抓整改落实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省国资委先后三次召开了监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会议,强调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及时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党委书记、主任白阿莹同志在每次会议上都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严格要求。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新华同志在会上对专项治理工作每个阶段的任务都要进行详细的安排布置和指导。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省国资委要求各监管企业一是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进行研究改进的办法措施,做到责任落实到部门。二是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尤其是在招投标等关键环节上,一定要规范程序,符合上级要求。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点,要作为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重点环节,抓紧研究,尽快出台。三是完善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和资料。对能够补办的各类手续及资料,积极主动地与相关审批部门联系,与地方政府协商,抓紧时间办理。牵扯企业内部的手续和资料,要限期补办完成。对近期内无法完成和补办的手续,要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说明,以备核查。四是加强项目的管理工作。特别是一些大项目的管理,在资金使用、物资采购、项目分包、建设过程监管等方面制订管控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五是建立完善项目台账。各企业对上亿元的项目,在建立项目总台帐的基础上,完善分项目、分标段的小台帐。企业建立的项目台帐要跟随项目的进度不断完善,作为项目资料保管入档。六是对检查中发现和举报的违规违纪线索认真进行调查,必要时立案审查。

目前,省国资委正在对省工治办提出的82个问题和自查出的212个问题进行整改,截止9月底,已完成整改99个。同时,对自查和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长效机制。

    五、强化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

    规范招投标工作是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826日,省国资委党委研究下达了《关于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通知规定:今后,所有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按规定公开招标;按规定可以不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先报省国资委审核后,再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审报、审批、执行。通知明确,今后对凡应招标而未公开按规定招标的问题,追究企业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文章来源:国资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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