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紫阳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强招投标监督力度,严把“五关”,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严把许可(审批)关。进入招投标前十日内建设单位必须将项目计划立项文件和规划、土地审批手续等相关资料向监察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不得进入招标环节。
二是严把资金来源关。重点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理、到位,确保相应工程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是严把招标方式关。严格审核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四是严把信息发布关。招标信息公告须经监察部门审核报政府批准后进行发布,同时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发布范围。
五是严把现场执纪关。按照招标工作流程,派人现场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及时解决突发性问题。
文章来源:紫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