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监管,从五个方面入手,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大招标投标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四备案、两公示”制度,重点加强对易导致围标串标问题发生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创新资格审查方式,加强投标行为监控,突出抓好标后监督。
二是充分发挥有形建筑市场功能。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厅先后颁发了《关于实施陕西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有形市场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陕西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有形市场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等六份法规性文件,对有形建筑市场的设立、功能、管理、交易范围、违法查处等作了明确的规定。近期,建设厅又新修订和颁发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对健全和规范全省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狠抓建筑市场管理。依法加强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严格施工许可监管,在招标要约阶段和合同备案阶段进行工程担保双管理,强化招标投标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闭合管理。
四是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等四次全省范围内的大检查,通报批评了8个工程项目,停止了9名建造师执业资格1年,将3家外省企业清除出陕西建筑市场。分别于3月、6月、9月开展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月”和“质量月”活动,促进了全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是建立诚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组织成立了《陕西省建设行业诚信信息平台》项目组,以陕西建设网为依托的陕西省建设行业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发布平台。目前,已经形成信用档案的建设企业有8000多家。
文章来源: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简报 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