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渭南市结合工作实际,发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台帐。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通过举报、专项检查、媒体监督等多渠道拓宽案源线索,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各县市区治理办要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台帐,实行专人负责,逐件登记,统一管理,认真核查,上报处理结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治理办、市直各部门实行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月报制度,要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统计上报工作,每月25日填写《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并由有关负责人签署意见,上报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要求实行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协审制度。为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出现偏轻或偏重现象,经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前,应按照《渭南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协审制度》(试行),上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经协审后,再按干部处理权限进行处理。同时填写《渭南市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登记表》,当月25日向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文章来源:渭南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