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作为全国10个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省份之一,在3月17日中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试点工作会后,省工治办立即召开专项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迅速采取措施开展试点工作。
3月25日,省工治办副主任、省纪委执法室主任杨朝宁向省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并主持召开了有省工信厅、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参加的协调会。会议对我省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一是成立协调小组。决定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省工治副主任杨朝宁为组长,工信、监察、发改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人为成员。二是确定试点单位。除上述单位外,将省政府办公厅、国土厅、西安市、宝鸡市和凤县、高陵县、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也确定为试点单位,参加试点工作。三是明确任务,限时办结。确定由工信厅负责拿出试点方案,各相关部门拿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第二次会上讨论。
4月9日,召开第二次协调小组会议。省工治办副主任、省纪委执法室主任杨朝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各试点单位参加了会议。会上,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和国土厅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和本部门的两个公开目录,工信厅司良涛总工介绍了全省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和总目录,与会人员对此进行了详细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会上,还介绍了西安市及莲湖区、高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先进经验和宝鸡市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的成功做法。
杨朝宁主任指出,试点工作要以现有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通过网络技术实现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开,各试点单位要在我省试点方案的框架下,根据行业特点进行细化和调整。
杨朝宁主任要求,月底前由省工治办负责下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工信厅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拿出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由省工治办、工信厅、发改委商省政府办公厅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相关事宜。
文章来源: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