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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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是维护行政纪律,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建设勤政、廉政、高效、服务型政府的迫切需要。但从当前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用忽视的问题,应引起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效能监察工作不太了解,不知如何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什么是效能监察、为什么要开展效能监察、怎样开展效能监察以及依据、对象、内容、目标、运作方式都知之不多,了解甚少。因此,一些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处于消极的观望等待、被动应付状态。导致工作缺乏力度,难以有效推进。

(二)程序还不够规范。目前,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尚未形成规范、完备的工作机制和科学、系统的工作评价体系,工作中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性规定和实体性规定,效能监察的严肃性体现不出来。存在着监察对象任意扩大化,监察主体不到位、监察内容不确定、奖惩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三)基础也不够扎实。效能建设是基础,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而行政效能监察是保证行政效能建设得以落实的手段和措施,由于效能建设的基础不扎实,效能监察往往是“空中楼阁”,缺乏应有的支撑,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的低效循环状态,工作缺乏深度,往往出现有措施、无落实,事倍功半。有的部门和单位效能监察内容包罗万象,把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也当作效能监察,出现重点不突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四)工作方法相对滞后。当前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已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事后监察较多,防范性的事前监察、事中监察比较少,难以制止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发生。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等,强调要进行全程监督,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是停留在参加有关会议、查看会议记录、询问执法情况、督促上报有关资料等方法,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也只停留在提醒、打招呼、提建议上,致使效能监察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

二、主要对策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应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深化对行政效能监察地位的认识,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理论、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效能监察,促使领导干部重视和支持效能监察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效能监察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投入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在具体工作中,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进行合理分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工作方法。要始终以改革的思路开展工作,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做到常抓常新,干中求进。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运用《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处分权,进行有力的监督检查,提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建议,严明纪律。

(四)完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机制。绩效考评是建立高效政府的重要环节,强势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网上公开、网上讨论(征求意见)、网上审批、网上招投标(采购)、网上监督等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机制,为全社会提供便捷双向互动的公共服务渠道,把效能监察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三、突出效能监察工作重点

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急需解决的问题,抓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立足实际、注重实效、抓出成效。在实际工作中由虚到实,由点到面,认真查找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使工作逐步深入。

(一)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开展效能监察。实际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实施效能监察。选定的监察对象和项目要少而精,特别要注意把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立项的切入点,加大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跟踪督查。

(二)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作风转变开展效能监察。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审批效能低下的问题,抓好“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活动,督促行政部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率,提高政府机关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抓住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效能监察,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有利条件,主动深入到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中,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哪里不落实就跟踪督察到哪里,哪里难推动就把精力投放在哪里。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梗阻和不落实现象,要严格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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