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常抓不懈,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坚持教育和自律相结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跑官要官、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等,是一段时期以来反映在干部队伍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了治理这些不良风气,几年来,我们坚持教育和自律相结合,常抓不懈,通过加强思想建设,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不断突出自律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针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我们注意突出教育的功能,从2000年以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件以及广西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权力观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同时,从2002年起,坚持每年举办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班,对各级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集中进行教育培训,至2004年,自治区纪委已对448名新任职的副厅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教育培训,全区共有59730名新任职领导干部接受了廉洁从政教育。
在加强教育的同时,我们结合广西的实际,把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领导干部赠送和收受“红包”、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公款大吃大喝以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问题作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以此推动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用重典治理“红包”歪风。自治区发文明确规定:凡是赠送和收受“红包”的,都视为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不管其数量多少,情节如何,一经查实,属党政领导干部的一律给予撤职以上处分;属一般党员干部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按行贿、受贿论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属个人行为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查清情况,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属集体行为的,除追究单位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对该单位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的歪风。我们从健全制度入手,不断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严格审批、严格标准、定点接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党政部门和单位在饭店赊账吃喝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同时,出台相关规定,强化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抓好禁止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的工作。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先后查处了大新县委组织部干部周某利用操办外孙百日宴之机敛财案等。
出重拳严禁赌博歪风。自治区党委作出了“党员干部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等规定,重申“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应先行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在全区公开通报了来宾市公安局民警廖某等多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查处情况。
此外,我们还对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就业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家属就业的有关规定,严格规定领导干部不准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加大整治力度,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我们在强化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同时,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作风和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专项治理与行风评议、端正行风和优化投资环境相结合,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行风建设,促进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突出重点难点,在狠抓专项治理上下工夫。“上学难”、“看病贵”、“负担重”是社会关注的三大热点,反映在行风上就是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农民负担过重。这些年来,我们采取坚决措施,严加整治。一是不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治理力度,制定了对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实行严格处分的规定,坚持每年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等,从强化制度管理上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二是对纠正医药网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常抓不懈,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违规收受“回扣”和“红包”的行为。三是实行了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侵害群众和国家利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采取坚决措施加以解决。
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在转变机关作风上下工夫。注意把纠风工作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相结合,与行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相结合。几年来,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着重对行政执法部门、经济主管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等的行业风气进行公开评议和监督。找准行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整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优化行业风气。
结合整治投资软环境工作,在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上下工夫。几年来,我们坚持把整治和优化投资软环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举措来抓。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出台了《关于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各地各部门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建立软环境问题投诉中心,积极开展整治投资软环境工作,转变机关作风。一些地方和部门建立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问题以及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
深化改革,强化制度建设,为党风政风建设提供保障
端正党风政风,根本的办法是要通过深化改革,努力突破那些导致不良风气产生的机制和体制性障碍。几年来,我们注意从改革和治本入手,在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长效防范和管理机制等方面作了一些努力。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公开、程序、法制的原则,全面清理审批事项。普遍建立审批办证大厅,建立便民办事电子操作系统,推行“一站式”集中公开审批方式,在审批中引进ISO9001系统管理,强化审批行为的规范性和约束性,保证行政审批的合法、公正、透明和高效。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全区县级以上执收执罚部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广泛推行部门预算制度。同时,深入推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及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至2004年底,全区已有548个预算单位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自治区本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一级预算单位57个。14个市和43个县推行了以“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监管”为模式的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在县乡两级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和会计集中核算等管理制度。
在选人用人上深化改革,利用公开、民主的方式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推行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等制度,建立干部考核预告、干部考察失察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党委讨论任免重要干部无记名表决方式,不断加大选人用人的民主、公开、竞争程度,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共资源开发利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转让和产权交易等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方面,引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不断加大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的力度。目前,已普遍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也基本建立,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在不断扩大,并建立采购管理机构实行管办分离。同时,全面实施“阳光工程”,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在各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窗口行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制度。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