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制约是预防腐败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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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说权力制约是预防腐败的根本?
    腐败问题的发生无不与权力有关。权力腐败虽然与掌握权力的人的思想、道德和素质有关,但权力腐败的根本原因是权力运行制度设置的不科学性、不合理。每个腐败案件的背后,都存在着权力运行失范,失约的问题。因此上说,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根本的途径是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使其沿着既定的方向正确运行。
    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基本方法首先是制约“一把手”的权力。虽然在权力运行中,发生腐败问题的人在各个层次、层面上都有。但追究其责任来,都与“一把手”有关。不是“一把手”放任,致使其他人腐败,就是“一把手”授意产生腐败。所以说,预防和惩治腐败应该把重点放在制约监督“一把手”的权力上。
制约“一把手”权力的几种途径:
  1、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所谓阳光下运行是指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尽可能扩大对决策、指挥运行的知情范围,让尽可能多的人知晓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根据一些腐败案件的分析。因为决策知情范围小,可有监督的人少,导致了权力的腐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体操作上必须规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方法及责任追究的主体和时效。只有这样,才能使“一把手”不能、不敢“独断专行”,让阳光这个防腐剂发挥应有的作用。
    2、权力运行必须遵循既定的程序。权力运行按程序,其实这是一个大家都明白的常识。然而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一些腐败分子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在执行程序上取其可用,而省略对个人不利的部分,不按或不完全按程序办事。特别是“一把手”随意动议,随意决定重大事件,事后通报,或事后不报,往往“一把手”这些问题是得不到及时纠正的。因此各级领导机关及“一把手”要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得省略和变通。在各种议事规则中要增加主官在决策过程中发言的制约条款,防止“一把手”一言堂。
    3、权力必须接受权力的制约。目前在我们各级领导机构中,特别是党政领导机构中,包括一些国有企业中,“一把手”的权力都得不到有效的制约。上级监管太远,同级监管太难,下级监管太软。在各个层次的监管制约中,最有效的监管应该是同级监督,应赋予同级纪委对本级“一把手”的监督职权,特别是在决策程序、方法、结果上接受纪委的审评,给上级监管其“一把手”提供可靠信息。
    4、行政决策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只有靠这个制度,才能团结和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目标奋斗的人一起战斗。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行政“一把手”打着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大旗,一意孤行,实行个人独裁,当别人有不同意见时,就一句“这件事就这样办,出了问题我负责”,而压制忽视了副职或者其他人的意见。我们是和平年代,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临时处置的紧急问题。因此,行政决策还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来些“我负责,我说了算”。
    5、“一把手”的权力不能太大。在实际工作中,主官与副职都有工作分工,应该是科学合理的。但实际是副职分工的工作往往被主官管去了。副职管的事还有主官监督和制约,而主官亲自管,就无人监督了。出现这样的情况,一般情况下 “一把手”是无法被制约的。这就说明“一把手”权力太大。在制度设置上要把“一把手”的权力分解,真正体现主官与副职权力制约,决策与执行互相制约,监督与执行互相制约,从而保证“一把手”在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有限的权力。当出现越轨行为时能及时被制止,出现问题会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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