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注重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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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实践中,我们有一个比较深刻的感受和体会,这就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科学统筹,突出重点,注重发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的整体功能。

   一、树立系统观念,处理好“五个环节”的内部关系

   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个环节”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改革是动力,惩治是后盾,五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不可分割。教育扎实,可以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律性、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改革创新的主动性,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为制度、监督、改革、惩治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制度完善,可以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巩固改革的成果,为监督提供依据,为惩治提供准绳;监督有力,可以巩固教育的效果,保证制度的落实,为改革创新提供依据,为惩治腐败提供线索;改革创新,可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规范性、监督的科学性和惩治的及时有效性;惩治有力,可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为治本抓源头的改革工作提供强大的动力。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要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增强系统观念,强化统筹意识,处理好五个环节内部的关系。在教育方面,要统筹兼顾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党纪政纪规范的关系,廉政文化、廉商文化、廉洁文化建设的关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的关系,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的关系,抓重点对象与进行普遍教育的关系;在制度方面,要统筹兼顾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的关系;在监督方面,要统筹兼顾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的关系,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关系,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关系;在改革方面,要统筹兼顾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与发展的关系;在惩治方面,要统筹兼顾惩治与保护的关系,惩治极少数与挽救大多数的关系,从严与从宽的关系。

   二、坚持严肃惩治,注重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预防和惩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进行有效预防本身就要求实行严肃惩治,而实行严肃惩治本身又有利于进行有效预防。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要求我们要在“兼”字和“并”字上下工夫。及时进行案件总结,提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建议,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和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

   查办案件是治标措施,但具有治本功能。惩治本身内含着预防功能。严肃惩治会产生威慑作用,引发畏惧心理,遏制不良动机。惩治的延伸也发挥着治本作用。要从案件查处中挖掘警示教育素材,运用腐败分子被查处后在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理上追悔莫及的后果,集中开展教育活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扩大治本功效;要从案件分析中发现制度、监督方面的漏洞,及时提出检查或监察建议,协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加强管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单位和部门提出建议报告,举一反三,推动所属领域内的制度建设,延伸治本功能;要从案件总结中发现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使体制机制与现实需要相适应,巩固治本成果。

   三、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的整体合力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涉及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及众多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由于各自所处的地位不同,担负的责任不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不同,工作的重点也不相同,因此必须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工作特点,解决主要矛盾,形成整体合力。

  各级党委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突出抓好惩治工作这一重点。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突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这一重点。党委宣传部门要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中唱主角,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关于教育主要精神中发挥主导作用。有关牵头单位要按照《实施纲要》工作任务的分工要求,分别抓好有关制度制定工作和改革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一般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紧密结合,充分考虑不同特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排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部位和环节,认真剖析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深层次原因,确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岗位、重要事项、重要时段,找准影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对症施治,力争在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要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瓶颈问题、焦点问题、敏感问题、难点问题、疑点问题、热点问题、复杂问题、尖锐问题作为重点,认真研究,找出有效管用的解决办法。

   四、以责任制为保证,把《实施纲要》落到实处

   《实施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指导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首先要不断丰富责任制的内容。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责任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各个方面,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办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其次要加大考核力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要的是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将《实施纲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下力气解决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两张皮”问题,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促进和保证《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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