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面向社会开展廉洁教育,以教育引导社会和谐。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是构建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巩固思想道德基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要注重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方面,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洁教育,在各行各业形成廉洁从医、廉洁从教、廉洁从商、廉洁经营的风气,形成整体上的廉洁从业氛围。
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石,而制度建设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要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的建设,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建立起从预防到惩处的一整套有效的规章制度,最终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加强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推动制度的贯彻落实。
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通过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着眼于增进党内和谐,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据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强化以权制权机制,建立刚性责任机制,将权、责、利真正统一起来。加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力度,以公开透明保证社会和谐。
建立完善群众诉求渠道,以执纪为民推动社会和谐。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子女上学、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履行监督职能、加大查处力度,着力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要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和诉求渠道,既要认真受理纪检监察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也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大格局作用,重视非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