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的重要工作机制。查办案件的质量如何,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与案件审理部门关系极大。要落实好最近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案件暨申诉复查工作年会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努力: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依纪依法办好案件的重要保障。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学习、研究、熟悉案件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领导审理工作的能力水平。案件检查部门要正确认识、充分理解、大力支持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广大审理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二,要确保案件质量
“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保证案件质量就是准确惩处腐败分子,就是保护干事业的党员干部,就是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研究案件审理工作,学习了解有关的法规、政策、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审理干部要提高业务素质,在案件审核工作中突出一个“细”字,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的职责。审理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多出主意,当好参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使所办案件符合“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第三,要严格遵守程序
程序是质量的重要保证,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必须努力做到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一定要严格依法、依纪、依程序进行。审理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的有益做法和经验,经过提炼升华,形成规律性的认识。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在“乡案县审”、“公开审理”、案件审理合议等方面,积极探索,总结经验,逐步推进。要注意学习借鉴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程序和做法,使我们的工作与法律相衔接。现在,中央纪委对“七类案件”办理程序做出了规定,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要正确运用政策
处理案件要正确运用政策,要宽严相济,要合情、合理、合纪、合法,这些都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惩处职能必须遵循的原则。如何把握政策,一是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依纪依法办案。二是要实事求是。查办案件中要坚持错误事实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意见和辩解。对于可定可不定的问题不要定,把握不准的也不要定;可给处分可不给处分的不要给处分,有的可以责令本人检查,批评教育;可给重处分可给轻处分的给轻处分,有的还可以免予处分。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与人为善,着重教育,使案件的处理更加稳妥。
第五,要搞好上下衔接
案件审理与申诉复查工作分设后,案件审理室的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由案件处理的终端环节变成了承上启下的中间环节,上对检查室,下对复查办公室。案件审理部门要扮演好这一角色,除了正确行使监督办案程序这一职责外,还要与检查部门多沟通,了解整个案情,掌握办案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把案情吃透;同时,要与复查部门建立沟通联系,介绍案审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复查部门的监督。这样就形成了案件工作的“一条龙”。
第六,要配齐配强干部,为审理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配齐配强审理干部。各级领导要支持审理部门履行职责,认真听取审理部门的意见,为审理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把审理工作与案件检查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要关心爱护审理干部。审理干部也要注意加强学习,严格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负重望,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职责,努力达到中央纪委提出的案件审理正确率百分之百的目标要求。
文章来源: (中国廉政报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