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党章
打印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重大意义,并向全党同志发出了学习贯彻党章的号召。学习贯彻党章,全党同志人人有责,领导干部责任重大。应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带头学习遵守党章,为全党带好头,做出表率。在学习遵守党章过程中应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学习遵守党章最根本的是要坚定理想信念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代表了全党的意志和愿望,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武器。党章对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是共产党人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柱和永葆先进性的力量源泉。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百折不挠、艰苦奋斗,始终听从党的召唤,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都是因为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支撑和激励。我省优秀党支部书记郭秀明在他的入党志愿书中写到:人生为一大事来,干一大事去,不把共产党的阳光送到群众手里,我死不瞑目。字字句句表达了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实践证明他的一生留下的每个脚印,都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入党誓言。优秀检察长王书田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当代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塑造了政法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这些基层党组织的带头人,都用自己的言行,用生命为火红的党旗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增添了光彩。所以,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历来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前进的力量源泉,而放松世界观的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是一些人堕落为腐败分子的根本原因。省地方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等腐败分子就是最好的例证。其根子都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因此,无论是从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还是从个人发展的角度,理想信念都是最根本的东西,动摇不得。最近,全省纪检系统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主题实践活动,给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为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必须立场坚定,与群众“心连心”,这是新形势下的时代要求。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确保在理想信念上不犹豫、不含糊、不动摇;一定要经得起各种歪风邪气的考验,切实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鲜明;一定要脚踏实地,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化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

   二、学习遵守党章就必须加强道德修养

   道德是人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和规范,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是中华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精髓。贯彻党章,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关系他们的个人品行,而且关系党的整体形象,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应该具有比一般化社会成员更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修养。有些人认为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是“细节问题”、“小”问题,忽视道德修养。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其中不少人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而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德兴则业兴,德毁则人亡。每一位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的讲话精神,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按照党章的要求,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每件事情做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第一要常修为政之德。没有高尚的人格做基础,为官处世就容易摔跟头。第二要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慎独、慎始、慎微,不法之言不说,不义之财不取,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做一个口、手、脚、心都干净的人。第三要常怀律己之心。领导干部手中不同程度地掌握着权力,能决定人事任免,掌控财物调配,有的还支配着大额项目资金,但必须时刻牢记,这个权力是人民、是组织赋予你,并让你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企业谋发展的,不是你的私家财产。权力用好了,可以为官一任、发展一企、造福一方;权力用不好,就容易在“糖衣炮弹”面前中弹落马。 最近,省委办公厅在开展一流机关建设活动中,提出了“比学习、比工作、比质量、比廉洁”的四比活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要求从一流领导班子建设入手,在全厅范围内大力弘扬“矢志艰苦奋斗,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提倡人人争做“学习的模范、创新的模范、团结的模范、务实的模范、节约的模范”。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章的要求转变为党员的自觉行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切实履行“三服务”职能,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学习遵守党章就必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必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许多事例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应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监督的实效就体现到哪里。遵守党章,就必须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接受来自党内外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特殊党员。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特别是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既教育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又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让党员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应该说,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比较强的,但也有少数人不愿接受监督或逃避监督:有的人摆错了位置,自认为是领导干部,只能指挥、监督别人,缺乏自己还要接受监督制约的意识;有的人高估了自己,自以为素质高能力强,用不着谁来监督;有的人看重面子,自以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喜欢听赞美的声音,不愿听逆耳忠言,把上级的监督视为对自己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进而产生抵触情绪和逃避心理。这些认识都是错误的。应当认识到,党和人民的监督,既是严格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我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是贯彻执行党章,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的创新实践,这种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极大地提高了监督工作的质量和实际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摆正位置,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切实把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主动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把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做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不断提高自己、改进工作。目前,全国上下掀起了学习遵守党章的活动,作为全党同志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细心领会,深刻思考,把学习贯彻维护党章作为一件大事,摆在重要位置,为全体党员发挥好带头作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牢记党的宗旨,将学习遵守党章活动引向深入。

  

文章来源:(研究室供稿)


上一条: 突出强制教育 增强防腐效果
下一条: 在基层推行案件“协审”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